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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財經法規(guī)》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更新時間:2017-01-13 08:48:05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96收藏38
摘要   【摘要】2017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環(huán)球網校為方便考生提前備考特分享了2017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財經法規(guī)》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以下是介紹增值稅的內容希望對大家備考會計基礎有幫助,更多資料敬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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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稅的概念與分類

  (環(huán)球網校提供增值稅)根據我國稅收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我國現行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關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車船稅、船舶噸稅、印花稅、契稅等。

  1、增值稅的概念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

  2、增值稅的分類

  (1)生產型增值稅

  是以納稅人的銷售收入(或勞務收入)減去用于生產、經營的外購原料、燃料、動力等物質資料價值后的余額作為法定的增值額,但對于購入的固定資產及其折舊均不予扣除。

  (2)收入型增值稅

  對于納稅人購置用于生產、經營用的固定資產,允許將已提折舊的價值額予以扣除。

  (3)消費型增值稅

  允許納稅人將購置物質資料的價值和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在購置當期全部一次扣除。我國從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消費型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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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增值稅改革

  我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分別于1984年、1993年、2009年和2012年進行了四次重要改革。特別是2011年11月,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fā)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

  從2012 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開展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國務院將“營改增”試點擴大至10省市。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yè)和部分現代服務業(yè)營改增試點;自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yè)也納入營改增的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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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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