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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經濟師考試《初級工商管理》輔導:產品質量法

更新時間:2013-11-12 09:08:5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2014年經濟師考試《初級工商管理》輔導:產品質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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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jié) 產品質量法

  《產品質量法》的立法宗旨和原則:

  《產品質量法》的立法宗旨是: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提高產品質量水平,明確產品質量責任,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維護社會主義經濟秩 序。

  產品質量立法的基本原則主要有:

  (1)有限范圍原則!懂a品質量法》主要調整產品在生產、銷售以及對產品質量實施監(jiān)督管理活動中發(fā)生的權利、義務、責任關系。重點解決產品質量責任 問題,完善我國產品責任的民事賠償制度。

  (2)統(tǒng)一立法、區(qū)別管理的原則。對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政府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要實施強制性管理;對其他產品則通過市場競爭優(yōu)勝劣 汰。

  (3)實行行政區(qū)域統(tǒng)一管理、組織協(xié)調的屬地化原則。對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和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采用地域管轄的原則。

  (4)獎優(yōu)罰劣原則。國家一方面要采取鼓勵措施,對質量管理先進的企業(yè)和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產品給予獎勵;另一方面,要采取嚴厲的制裁措施,懲處生 產、經銷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

  《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guī)定:

  (一)適用《產品質量法》的產品范圍

  (二)產品質量責任

  產品存在不合理危險的原因,在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1)因產品設計上的原因導致不合理危險(也稱設計缺陷)。

  (2)制造上的原因產生的不合理危險(也稱制造缺陷)。

  (3)因告知上的原因產生的不合理危險(也稱告知缺陷、指示缺陷、說明缺陷)。

  (三)《產品質量法》對企業(yè)管理的要求

  (四)生產者、銷售者的產品質量義務

  (五)《產品質量法》明令禁止的產品質量欺詐行為

  (六)產品質量監(jiān)督檢查制度

  (七)產品質量擔保責任制度

  (八)《產品質量法》對企業(yè)及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管理和激勵引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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