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2009藥學專業(yè)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關于做好廣州市2009年度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qū)、縣級市人事局考試管理機構,市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jù)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執(zhí)業(yè)藥師注冊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我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函〔2008〕60號)要求,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09年3月28日舉行?,F(xiàn)將有關報名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wǎng)上報名。凡在廣州市報名參加2008年度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均須登陸廣州考試信息網(wǎng)(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國廣州人事網(wǎng)(http://www.gzpi.gov.cn/gzexam),并經(jīng)過“網(wǎng)上預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xù)。
(一)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
網(wǎng)上預報名時間為:2008年11月13日上午9時起至11月28日下午17時截止。自11月28日下午17時起,將關閉報名網(wǎng)關,不再辦理補報手續(xù)。
在上述時間區(qū)間內(nèi),進入2008年度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經(jīng)過網(wǎng)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wǎng)上預報名。
(二)報名確認時間、地點
1.報名確認時間:2008年11月24日至11月28日(上午 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確認地點: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83543605,郵箱地址:gzexam@163.com)。
(三)考試按單位屬地原則報考。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日 期 |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2009年
3月28日 |
8:30―10:00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初、中級) |
10:30―12:00 |
藥學(中藥學、制藥)專業(yè)知識(初、中級) | |
14:00―16:00 |
藥學(中藥學、制藥)專業(yè)實踐能力(初、中級) |
三、考試方式
(一)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的兩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nèi)通過應試科目。
(二)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各科均為客觀題,考生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四)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其他
(一)收費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粵價函〔2008〕729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nèi)從網(wǎng)上下載并用A4紙打印準考證,考試當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準考證,即“兩證”赴考,缺一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附件:1.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2.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3.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匯總表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
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 選報等級和專業(yè)
藥學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考試,各有藥學、中藥學和制藥三個專業(yè),考生可根據(jù)所學或所從事的專業(yè)選報其中一個。
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藥學(中藥學、制藥)專業(yè)知識、專業(yè)實踐能力。
二、 報考條件
凡在我省藥品研制、檢驗、生產(chǎn)、經(jīng)營、監(jiān)督等企事業(yè)單位從事藥學專業(yè)工作的人員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考試:
(一)報考藥學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報考級別為“考三科”):
1.取得藥學(中藥學,下同)及相關專業(yè)(醫(y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下同)中專學歷,從事藥學工作滿4年;
2.取得藥學和相關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藥學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和相關專業(yè)本科學歷,從事藥學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二)報考藥學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報考級別為“考三科”):
1.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yè)中專學歷,具有藥師及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工作滿8年;
2.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yè)大專學歷,具有藥師及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工作滿4年;
3.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yè)本科學歷,具有藥師資格及相關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和相關專業(yè)碩士學位,從事藥學專業(yè)工作滿2年。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取得廣東省駐店藥師資格者,從事藥學專業(yè)工作滿4年,可以參加初級資格考試,并可免考專業(yè)知識。
以上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有關學歷要求,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有關從事藥學專業(yè)工作年限,是指取得中專以上學歷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
三、提交報考材料的要求
(一)《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從網(wǎng)上用A4紙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jīng)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二)提交本人身份證和學歷(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三)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四)符合報考條件中第(二)條第1-3款者還需提交藥師及相關初級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的考生,還需提交駐店藥師資格證、駐店藥師注冊證(有效期內(nèi))、駐店藥師繼續(xù)教育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nèi)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08年度廣東省藥學專業(yè)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報名發(fā)證登記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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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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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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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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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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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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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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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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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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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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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職務或駐店藥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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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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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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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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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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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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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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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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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請免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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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08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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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止年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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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審
核 |
經(jīng)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nèi)打“√” ):
□報考級別為“考三科”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二科”條件。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
試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
時間 |
2009年3月28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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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
證
機
關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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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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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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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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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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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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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學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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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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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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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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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技術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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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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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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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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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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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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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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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過 科 目 |
2008年報考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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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單 位 名 稱 |
從事何種專業(yè)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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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
位
審
核 |
經(jīng)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報考中級條件。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
試
機
構
審
核
意
見 |
單位蓋章
經(jīng)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
時間 |
2009年3月28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發(fā)
證
機
關
意
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類別 |
級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
代碼 |
名稱 |
代碼 |
名稱 | ||
96.藥學專業(yè)初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2 |
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02 |
中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3 |
中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3.考三科 |
01 |
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2 |
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5 |
藥學專業(yè)知識 | ||||
02 |
中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3 |
中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6 |
中藥學專業(yè)知識 | ||||
03 |
制藥 |
8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4 |
制藥專業(yè)實踐能力 | ||||
7 |
制藥專業(yè)知識 | ||||
97.藥學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
3.考三科 |
01 |
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2 |
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5 |
藥學專業(yè)知識 | ||||
02 |
中藥學 |
1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3 |
中藥學專業(yè)實踐能力 | ||||
6 |
中藥學專業(yè)知識 | ||||
03 |
制藥 |
8 |
藥事管理與法規(guī) | ||
4 |
制藥專業(yè)實踐能力 | ||||
7 |
制藥專業(yè)知識 |
報考科目數(shù) |
初級人數(shù) |
中級人數(shù) |
金額 |
報考一科(50元/人) |
|
|
|
報考二科(100元/人) |
|
|
|
報考三科(150元/人) |
|
|
|
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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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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