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備考資料 > 2010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應納稅額的計算(10)

2010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應納稅額的計算(10)

更新時間:2009-11-05 09:46:0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轉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準予扣除的稅金)

  2008年3月1日起,業(yè)主費用扣除標準統(tǒng)一確定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

  3.準予在所得稅前列支的其他項目及列支標準

  (1)借款利息

  (2)財產保險、運輸保險

  (3)修理費用

  (4)繳納的工商管理費、個體勞動者協(xié)會會費、攤位費

  (5)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金

  (6)研究開發(fā)的費用,以及研究開發(fā)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的單臺價值在5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超出上述標準和范圍的,按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扣除。

  (7)凈損失

  (9)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變化,比照企業(yè)所得稅

  (10)從業(yè)人員工資、薪金

  (11)三項經費

  (12)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用

  (13)業(yè)務招待費支出

  (14)公益捐贈(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

  (15)家庭生活混用的費用

  (16)經申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允許用下一年度的經營所得彌補,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彌補的,允許逐年延續(xù)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轉自環(huán) 球 網(wǎng) 校edu24ol.com

  (17)低值易耗品

    2010年注冊稅務師考前網(wǎng)上輔導招生簡章

    注冊稅務師頻道   注冊稅務師論壇   注冊稅務師輔導試聽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