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注冊會計師 > 注冊會計師備考資料 >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更新時間:2017-05-23 16:49:00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88收藏26

注冊會計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摘要】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備考,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頻道特整理并發(fā)布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以下內容分享消費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今年參加注冊會計師考生認真掌握消費稅知

  【摘要】為了方便廣大考生備考,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頻道特整理并發(fā)布“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以下內容分享消費稅的相關知識點,希望今年參加注冊會計師考生認真掌握消費稅知識點,具體注冊會計師考試考點如下,預祝大家備考順利!

  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

  (1)包裝物連同產品銷售(環(huán)球網校提供消費稅)。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類產品的包裝物押金除外),且單獨核算又未過期的,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

  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率征收消費稅。

  (3)包裝物既作價隨同產品銷售,又收取押金。

  (4)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yè)銷售酒類產品(黃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二章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教材主要變化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冊會計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或登陸注冊會計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環(huán)球網校為考生提供“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供學習。

  單項選擇題

  1、2014年3月,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糧食白酒100噸全部用于銷售,當月取得不含稅銷售額480萬元,當期收取包裝物押金20萬元,到期沒收包裝物押金3萬元。該廠當月應納消費稅( )萬元。

  A.106

  B.106.85

  C.109.08

  D.109.42

  【答案】D

  【解析】該廠當月應納消費稅=[480+20/(1+17%)]×20%+100×2000×0.5÷10000=109.42(萬元)。

環(huán)球網校小編推薦: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二章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教材主要變化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注冊會計師備考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考試頻道或登陸注冊會計師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以上文章是環(huán)球網校為考生提供“2017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第三章包裝物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供學習。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注冊會計師資格查詢

注冊會計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注冊會計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