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實例講解建筑業(yè)營改增
【摘要】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yè)全面"營改增"。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建筑企業(yè)要從營業(yè)稅納稅人,轉變?yōu)樵鲋刀惣{稅人,面臨完全陌生的稅收環(huán)境,建筑業(yè)如何做好營改增平穩(wěn)過渡,稅負只減不增。
1、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該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 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 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一般計稅方法下的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該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2/(1+11%)×11%=22萬元
該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17%=8.5萬元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8.5=13.5萬元
2、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項目(或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5月30日發(fā)包方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該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企業(yè)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或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務可以選用簡易計稅方式,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2/(1+3%)×3%=6.47萬元
3、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A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稅率17%。同月3日承接B工程項目,5月31日發(fā)包方支付工程價款111萬元,B項目工程成本為8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60萬元,稅率17%。對兩個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均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如果建筑企業(yè)承接的工程沒有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的,則在納稅申報時無需分項目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應分別匯總每月各項目可確認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以匯總銷項稅額減去匯總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該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2+111)/(1+11%)×11%=33萬元
該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60)×17%=18.7萬元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33-18.7=14.3萬元
4、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按發(fā)包方要求為所提供的建筑服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開票金額200萬元,稅額22萬元。(或5月30日與發(fā)包方、監(jiān)理方共同驗工計價,確認工程收入為222萬元),該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購買材料、動力、機械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發(fā)包方于6月5日支付了222萬工程款。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增值稅納稅業(yè)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發(fā)生應稅行為并收訖銷售款項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的當天;先開具發(fā)票的,為開具發(fā)票的當天。
收訖銷售款、取得索取銷售款項憑據、先開具發(fā)票,此3個條件采用孰先原則,只要滿足一個,即發(fā)生了增值稅納稅義務。
該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2/(1+11%)×11%=22萬元
該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50×17%=8.5萬元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8.5=13.5萬元
5、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乙公司就其分包建筑服務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專票,發(fā)票注明的稅額 4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其分包出去的工程應取得分包方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據以抵扣。
該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2/(1+11%)×11%=22萬元
該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8+4=12萬元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12=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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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6年5月1日起,建筑業(yè)全面"營改增"。在短短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建筑企業(yè)要從營業(yè)稅納稅人,轉變?yōu)樵鲋刀惣{稅人,面臨完全陌生的稅收環(huán)境,建筑業(yè)如何做好營改增平穩(wěn)過渡,稅負只減不增。
6、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為4月10日),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上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為建筑工程老項目,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2-50)/(1+3%)×3%=5.01萬元
7、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6年5月1日承接A工程項目,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該項目當月發(fā)生工程成本為100萬元,其中取得增值稅發(fā)票上注明的金額為50萬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其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2/(1+3%)×3%=6.47萬元
8、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 50萬元,乙公司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專票,稅額4.95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該公司5月需繳納多少增值稅?
答: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2%的預征率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該公司5月銷項稅額為222/(1+11%)×11%=22萬元
該公司5月進項稅額為8+4.95=12.95萬元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12.95=9.05萬元
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為(222-50)/(1+11%)×2%=3.1萬元
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應繳納9.05-3.1=5.95萬元
9、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當月該項目甲公司購進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8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乙公司開具給甲公司增值稅發(fā)票,稅額4.95萬元。對A工程項目甲建筑公司選擇使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5月需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2-50)/(1+3%)×3%=5.01萬元
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為5.01萬元
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無需納稅5.01-5.01=0萬元
10、甲建筑公司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機構所在地為肥西縣。2016年5月1日到肥東承接A工程項目,并將A項目中的部分施工項目分包給了乙公司,5月30日發(fā)包方按進度支付工程價款222萬元。5月甲公司支付給乙公司工程分包款50萬元。甲建筑公司5月需如何繳納增值稅?
答:試點納稅人中的小規(guī)模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建筑服務發(fā)生地預繳稅款后,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該公司5月應納增值稅額為(222-50)/(1+3%)×3%=5.01萬元
在肥東縣預繳增值稅為5.01萬元
在肥西縣全額申報,扣除預繳增值稅后無需納稅5.01-5.0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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