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重點:市場約束
一、市場約束與信息披露
市場約束是指通過建立銀行業(yè)金融機構信息披露制度,增強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經營和銀行監(jiān)管透明度,從而有效發(fā)揮外部監(jiān)督的作用,提高銀行業(yè)整體經營水平,實現持續(xù)、穩(wěn)健發(fā)展。
(一)市場約束機制和各參與方的作用:提高經營管理透明度,使市場參與者得到及時、可靠的信息
1.市場約束機制
市場約束機制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得以實現,包括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健全的中介機構管理約束、良好的市場環(huán)境和有效的市場退出政策,以及監(jiān)管機構對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所披露的信息進行評估等。
市場約束的具體表現:在有效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依靠包括存款人、債權人、銀行股東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驅動,使這些利益相關者根據自身掌握的信息及判斷,在必要時采取影響金融機構經營活動的合理行動,如賣出股票、轉移存款等,達到促進銀行穩(wěn)健經營的目的。
2.市場約束參與方及其作用
、俦O(jiān)管部門。監(jiān)管部門是市場約束的核心,其作用在于:一是制定信息披露標準和指南,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二是實施懲戒,即建立有效的監(jiān)督檢查確保政策執(zhí)行和有效信息披露;三是引導其他市場參與者改進做法,強化監(jiān)督;四是建立風險處置和退出機制,促進市場約束機制最終發(fā)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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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要求
1.概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部分公司治理情況、部分風險管理情況。
注意:監(jiān)管信息披露與會計信息披露的對比
監(jiān)管要求的信息披露與會計信息披露不完全等同,但也不矛盾。會計準則要求信息披露的范圍更加寬泛,其宗旨是從中立的立場出發(fā),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yè)價值的信息;而監(jiān)管要求的信息披露則是從審慎的立場出發(fā),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企業(yè)的風險信息,其中銀行資本充足率相關信息是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2.信息披露的要求:
首先,銀行業(yè)機構必須建立一套披露制度和政策,并經過董事會批準,要明確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方法,尤其要建立信息披露的內部控制,保證信息披露各環(huán)節(jié)的正常運行。同時,要定期對信息披露政策及結果進行評估,及時糾正不合理的做法。
其次,必須提高信息披露的相關性。
最后,必須保持合理頻度。
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包括兩方面,一是內容的要求,二是質量的要求。各國的金融體系差異較大,因而信息披露的內容要求也存在較大差異,但信息披露質量方面的要求一般應遵循六條標準(《增強銀行透明度》,巴塞爾委員會):
、巽y行應對各項業(yè)務和應并表機構的信息進行匯總和并表披露;
、谂兜男畔κ褂谜邲Q策有用;
、垡故褂谜弑M早獲得有關數據;
、芘兜男畔⒁苋鐚嵎从硨嶋H情況,并遵循實質重于形式的基本原則;
、菀WC銀行自身歷史數據的可比性,以及與其他機構數據的可比性,并符合會計準則和有關政策要求;
、夼兜闹匾畔⒒蛑卮笫马椧浞、完整。
國際上信息披露的良好實踐(參見教材311-312頁表8-6)
3.我國銀行業(yè)信息披露管理
我國商業(yè)銀行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財務會計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損益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及其他附表
風險管理狀況信用風險狀況、流動性風險狀況、市場風險狀況、操作風險狀況,以及其他風險狀況
公司治理信息年度內召開股東大會情況、董事會的構成及其工作情況、監(jiān)事會的構成及其工作情況、高級管理層成員構成及其基本情況、銀行部門與分支機構設置情況
年度重大事項最大十名股東名稱及報告期內變動情況、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事項,以及其他有必要讓公眾了解的重要信息
對于已上市銀行,應當履行以下信息披露的基本義務:及時披露所有對上市銀行股票價格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上市銀行董事會全體成員必須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其保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外部審計
(一)內容
巴塞爾委員會在《有效銀行監(jiān)管的核心原則》中要求銀行監(jiān)管者可以視檢查人員資源狀況,全部或部分地使用外部審計師對商業(yè)銀行實施檢查。
國際上,監(jiān)管者與外部審計機構主要通過三方會談的形式進行信息溝通。在我國,三方會談制度已經開始廣泛使用。
(二)外部審計與信息披露的關系
(1)外部審計有利于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傩畔⑴秲热莶蝗。
、陲L險信息披露不充分。
、郾硗鈽I(yè)務信息披露不充分。
、苄畔⑴侗O(jiān)控機制仍需進一步完善。
(2)信息披露對外部審計的影響
透明的信息披露有利于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風險。
(三)外部審計與監(jiān)督檢查的關系
(1)外部審計和銀行監(jiān)管側重點有所不同。
只有當外部審計機構按照有關監(jiān)管法律的授權或接受監(jiān)管當局的委托對商業(yè)銀行進行審計時,其工作才具有風險監(jiān)管的性質。適度發(fā)揮外部審計對銀行的監(jiān)督作用。有對于大幅降低監(jiān)管成本,提高監(jiān)管效率。
(2)外部審計和銀行監(jiān)管的方式、內容、目標存在共性。
(3)外部審計與銀行監(jiān)管相輔相成。
(4)外部審計和監(jiān)管意見共同成為市場主體關注、評價、選擇銀行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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