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銀行從業(yè)《法律法規(guī)與綜合能力》難點:破壞銀行管理罪
【摘要】銀行法律法規(guī)與綜合能力作為銀行從業(yè)資格考試的基礎科目,考生需全面掌握該科目的知識點與考點,環(huán)球網校銀行從業(yè)資格頻道小編特將該科目的復習難點進行了整理歸納,本文即為“2015銀行從業(yè)《法律法規(guī)與綜合能力》難點:破壞銀行管理罪”,希望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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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銀行管理罪(258-269)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侵犯客體是國家的銀行管理制度;客觀方面主要是:非法吸收和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體為一般主體自然人和單位。
高利轉貸罪:侵犯客體是國家對貸款的管理制度;客觀方面表現在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并將資金高利轉貸他人,獲得較大所得的行為。
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侵犯客體是國家對存款的管理制度;主體為特殊主體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主觀方面是故意的,不以非法牟利目的為必要。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的;偽造、變造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銀行結算憑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附隨單據、文件;偽造信用卡。
金融詐騙罪
定義:指在金融活動中,違反金融管理法規(guī),采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數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基本構造:主觀上均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觀上均遵循下列邏輯順序:
①實施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騙行為;
、谑故茯_者陷入或者強化認識錯誤;
、凼茯_者因被騙而作出行為人期待的財產處分行為;
、苁茯_者或者其他人(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集資詐騙罪
集資詐騙罪: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客體是社會公眾的財產與國家的金融秩序。主觀方面是故意,且要求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處罰:個人,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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