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稅收相關法律 資料:行政復議參加人
一、行政復議申請人
申請人必須是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外國人、無國籍人。
(一)行政復議申請人資格轉移的情況是:
1、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2、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對復議申請人及復議代表人作了一些規(guī)定,主要包括:
1、合伙企業(yè)申請行政復議的,應當以核準登記的企業(yè)為申請人,由執(zhí)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代表該企業(yè)參加行政復議;其他合伙組織(如個人合伙)申請行政復議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請行政復議。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由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代表該組織參加行政復議;沒有主要負責人的,由共同推選的其他成員代表該組織參加行政復議。
2、股份制企業(yè)的股東大會、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企業(yè)合法權益的,可以以企業(yè)的名義申請行政復議。
3、同一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
二、行政復議被申請人
行政復議被申請人,是指作出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主體。
根據(jù)《行政復議法》和《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行政復議被申請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申請人。
如:工商局、公安局在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中,拘留了一個人。應該告公安局和工商局,因為是聯(lián)合執(zhí)法。
2、行政機關與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為共同被申請人。行政機關與其他組織(非行政主體)以共同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
3、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
4、下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經上級行政機關批準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批準機關為被申請人。
5、對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設立的派出機構依照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規(guī)定,以自己的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該派出機構為被申請人。
6、行政機關設立的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或者其他組織,未經法律、法規(guī)授權,對外以自己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該行政機關為被申請人。
三、行政復議第三人
行政復議第三人,是指因與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通過申請或者復議機構通知,參加到復議中的除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第三人在行政復議中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是申請人也不是被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jù)、依據(jù)和其他有關材料。
1、治安行政處罰案件中的被處罰人或者權益受被處罰人侵害的人。在行政復議中,如果被處罰人提起行政復議,則受害人為第三人。
舉例:甲將乙打傷,公安機關對甲進行處罰,甲認定處罰過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此時乙是行政復議的第三人。
2、行政處罰案件中的共同被處罰人。
舉例:政法大學因考試作弊開除14個學生,假如有7個學生向北京市教委申請復議,這7個人就是申請人,另外7個人就是申請人型第三人。
3、產品質量處罰案件中的生產者。
在產品質量處罰案件中,被處罰人往往是銷售者,工商機關或質量監(jiān)察機關在對商場進行檢查的時候,若發(fā)現(xiàn)其銷售質量不合格的產品,會直接對銷售者進行處罰。此時,若銷售者提起行政復議,生產者為第三人。
4、行政裁決、行政確權復議案件中的一方當事人。
5、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基于同一事實,針對同一行政相對人各自作出互相矛盾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相對人申請復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另一個行政機關可以作為第三人。
舉例:公安、工商基于同一事實,針對同一行政相對人王某各自作出互相矛盾的處罰,王某申請了公安,工商局就是被申請人型的第三人。
【例題】根據(jù)《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行政復議期間,行政復議機構認為申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被審查的具體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通知其作為( )參加行政復議。(2010年)
A、案外人 B、共同被申請人
C、共同申請人 D、第三人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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