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稅務師 > 稅務師備考資料 > 《稅收相關法律》學習指導:民法基礎(5)

《稅收相關法律》學習指導:民法基礎(5)

更新時間:2011-04-19 10:13:41 來源:|0 瀏覽0收藏0

稅務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二)民事義務

  民事義務,是指民事法律規(guī)范規(guī)定或當事人依法約定,義務人為一定的行為或不為一定的行為,以滿足權利人的利益的法律手段。

  【例題1】根據民法理論,( )屬于民事權利范疇。(2007年)

  A、處罰知情權

  B、申請回避權

  C、監(jiān)護權

  D、身體權

  E、話語權

  答案:C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民事權利。選項AB屬于訴訟性的權利,選項E屬于憲法權利。

  【例題2】抵銷權屬于( )。(2006年)

  A、支配權

  B、抗辯權

  C、請求權

  D、形成權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民事權利的分類。形成權是指依單方行為使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或消滅的權利,如追認權、撤銷權、抵銷權等。

  四、民事法律事實

  民事法律事實是指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或客觀現象。民事法律事實是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原因。

  1、事件又稱法律事件與當事人意志無關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如:戰(zhàn)爭(來于社會);雪災(來于自然);實效的規(guī)定(來于時間的流逝)。

  2、行為又稱法律意義的行為與當事人意志有關,且能夠引起法律關系后果的那些行為。

  (1)表意行為:行為人通過意思表示進行的行為,表意行為包括民事法律行為和準法律行為。(是指民事法律行為以外,當事人實施的意思通知、感情表示的行為)、可變更或可撤銷民事行為、無效民事行為。

  (2)非表意行為:當事人無須意思表示而實施的行為。主要包括事實行為。如:不當得利

  、無因管理、侵權行為等。

  【例題】下列民事法律事實中,屬于非表意行為的有( )。(2006年試題)

  A、不當得利

  B、無因管理

  C、侵權行為

  D、合同

  E、債務承擔

  答案:AB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法律事實中的行為。根據行為人是否進行意思表示,可以將行為分為表意行為和非表意行為。非表意行為是指當事人無須意思表示而實施的行為。主要包括事實行為。選項AB屬于事實行為,C屬于違法行為,所以本題選擇ABC正確。而D合同與E債務承擔均需要意思表示進行的行為,屬于表意行為,排除DE。

    2011注冊稅務師網絡輔導招生簡章

    2010年注冊稅務師成績查詢匯總  轉自環(huán) 球 網 校edu24ol.com

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頻道  環(huán)球網校注冊會計師論壇  環(huán)球網校財會之家博客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稅務師資格查詢

稅務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稅務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稅務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