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稅法二》預習:計稅依據(jù)的確定(7)
?、趹{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第二種:雇主為其雇員定率負擔部分稅款,是指雇主為雇員負擔一定比例的工資應納的稅款或負擔一定比例的實際應納稅款。
應納稅所得額=(未含雇主負擔的稅款的收入額-費用扣除標準-速算扣除數(shù)×負擔比例)÷(1-稅率×負擔比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教材例題】某外商投資企業(yè)雇員(外國居民)某月工資收入12000元,雇主負擔其工資所得30%部分的稅款。計算該納稅人當月應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
(1)應納稅所得額=(12000-4800-375×30%)÷(1-20%×30%)=7539.89(元)
(2)應繳納個人所得稅=7539.89×20%-375=1132.98(元)
3.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1)先將當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2)將雇員個人當月內(nèi)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上述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①雇員當月工薪所得夠繳稅標準,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例:中國公民李某2008年l~12月份每月工資4100元,12月份除當月工資以外,還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15000元。李某2008年應繳納個人所得稅是多少( )元。
A.2505
B.2905
C.2200
D. 2875
【答案】D
【解析】各月工資應納稅額合計=[(4100-1600)×15%-125]×2+[(4100-2000)×15%-125]×10=500+1900=2400(元)
15000÷12=1250(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shù)25,
全年一次獎金應納稅額=15000×10%-25=1475(元)
合計應納稅額=2400+1475=28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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