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管理體制
【摘要】環(huán)球網校編輯為考生發(fā)布“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管理體制"的新聞,為考生發(fā)布稅務師考試的相關考試重點,希望大家認真學習,積極備考,預祝各位一切順利。2018年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實務》稅務管理體制的具體內容如下:
一、稅務管理體制概述
(一)稅務管理體制的概念
稅務管理體制是指在中央與地方,以及地方各級政府之間劃分稅收管理權限的一種制度,是稅收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1.稅收立法權
稅法制定權、審議權、表決權和公布權。
2.稅收管理權
稅種的開征與停征權;稅法的解釋權;稅目的增減與稅率的調整權;減免稅的審批權。
(二)分稅制下的稅務管理體制
分稅制的內容:
1.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
2.合理劃分稅種,按稅種劃分中央與地方收入;
3.分設國稅和地稅兩套稅務結構。
二、我國稅務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能劃分
(一)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是我國稅務管理工作的最高職能機構,代表國家實施稅務管理的職能。
國稅局系統(tǒng)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省以下地稅也實行垂直管理。
(二)稅收征收范圍的劃分
【提示 1】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調整。
【提示2】非居民企業(yè)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雖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與其在中國境內所設機構、場所無實際聯系,中國境內的單位、個人向非居民企業(yè)支付上述所得的,該項所得應扣繳的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分別由主管支付該項所得的中國境內單位、個人的所得稅的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負責(其中不納企業(yè)所得稅的單位由國家稅務局負責)。
【提示3】依法免繳增值稅、營業(yè)稅的企業(yè),按其免繳的上述稅種確定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既不納增值稅,也不納營業(yè)稅的企業(yè),其企業(yè)所得稅暫由地方稅務局系統(tǒng)負責征收和管理。
【提示4】既納增值稅,又納營業(yè)稅的企業(yè),原則上按其稅務登記時自行申報的主營業(yè)務應納的上述稅種確定企業(yè)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企業(yè)辦理稅務登記時無法確定主營業(yè)務的,一般以工商登記注明的第一項業(yè)務為準。
環(huán)球網校友情提示:閱讀完稅務師論壇與廣大朋友一起交流學習,共求進步!
最新資訊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考前十頁紙,考前再看一眼!2024-11-01
- 2024年稅務師考試思維導圖:增值稅2024-10-30
- 稅務師18個稅種思維導圖,速來下載領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試《財務與會計》公式匯總(共182個)2024-10-29
- 2024年注冊稅務師《稅法二》公式匯總,考前強化記憶2024-10-29
- 考前小抄:2024年稅務師3科公式匯總及18個稅種思維導圖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稅法一》重要公式匯總(含對應教材頁碼)2024-10-29
- 2024年稅務師考前幾頁紙,助力沖刺搶分2024-10-24
- 2024年稅務師考前極簡講義5科匯總,攻克重點2024-10-18
- 2024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考前19個考點速記2024-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