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解題技巧匯總
2012年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時間5月26日、27日進行,環(huán)球網(wǎng)校整理了2012年監(jiān)理工程師考試解題技巧匯總,幫助考生有效的備考!
(1)數(shù)字型考點
例1.根據(jù)《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 )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
A? 7日
B? 15日
C? 30日
D? 3個月
此題的答案是C.對于這種數(shù)字型知識點,原則上應該是以記憶為主,但是也并不是無規(guī)律可循。對于日期的規(guī)定,中外有很大的差別,外國的數(shù)字一般都是7的倍數(shù),如14天、28天等,而中國的數(shù)字一般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10天、半個月、一個月等。但是,這也不是絕對的,我國的《施工合同范本》參照FIDIC修改后,日子也都改成了7的倍數(shù)了。
例2.根據(jù)《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的規(guī)定,屬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的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 )人民幣以上的,必須進行招標。
A? 50萬元
B? 100萬元
C? 150萬元
D? 200萬元
此題的答案是D.其書中相關的知識點是: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guī)模標準規(guī)定》規(guī)定的上述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達到下列標準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jiān)理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合同估算價低于第1、2、3項規(guī)定的標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這個知識點有4個數(shù)據(jù),即200萬、100萬、50萬和3000萬。最容易混淆的是前三個數(shù)據(jù),誰與誰對應是要注意掌握的。但是他們之間也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首先這三個數(shù)據(jù)都是倍數(shù)的關系,相對來講容易記憶。另外在記這些數(shù)據(jù)的時候應該考慮到其所對應的項目的造價的大小就容易找到對應關系了。
(2)主體型考點
這類題應該說還是很容易解決的,這需要考生具有一些相關的知識,根據(jù)這些相關的知識基本就可以解決問題。
例1.建筑工程開工前,(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
A? 施工單位
B? 建設單位
C? 監(jiān)理單位
D? 設計單位
這是很典型的主體型考點。而且對于某些建設行為是建設單位還是施工單位來完成也是非常重要的知識點。對于這樣的知識點,掌握起來并不難,我們就記住一點,施工單位的任務就是施工、設計單位的任務就是設計,至于其他外部的事情基本都是由建設單位去完成的。掌握了這個主導思想就不難處理這類題目了。
例2.組織編制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的是( )。
A? 施工單位
B? 建設單位
C? 監(jiān)理單位
D? 設計單位
此題的正確答案是B.與之相關的知識點有: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組織編制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或者填報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以下統(tǒng)稱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
1)可能造成重大環(huán)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對產(chǎn)生的環(huán)境影響進行全面評價;
2)可能造成輕度環(huán)境影響的,應當編制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對產(chǎn)生的環(huán)境影響進行分析或者專項評價;
3)對環(huán)境影響很小、不需要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的,應當填報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
“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中的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應當由具有相應環(huán)境影響評價資質的機構編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對其建設項目進行環(huán)境影響評價的機構!
從這兩句話中,我們就看到了“編制”與“組織編制”的單位是不同的!熬幹啤眴挝皇黔h(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而“組織編制”單位則是建設單位。這一點,也符合我們剛才的結論,即建設單位負責全面的工作,而其他相應的單位緊緊負責具體的操作。
(3)分類型考點
例1.代理的種類包括(CDE)
(A)表見代理
(B)無權代理
(C)委托代理
(D)法定代理
(E)指定代理
這種分類屬于非常直接的分類方式。因為這是書上的原文直接做成的題目。對于這樣的題目,考生只能依靠記憶將書上的分類記住正確作出選擇。不過,好在這樣的分類在書上并不多,主要的只有四五個知識點,記住就行了。
例2.由于業(yè)主沒有及時支付工程款,根據(jù)合同的約定,承包商提出終止合同關系。這種終止屬于(BCD)
(A)自然終止
(B)協(xié)議終止
(C)違約終止
(D)業(yè)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系的終止
(E)業(yè)主和承包商之間法律關系的中止
這個例子屬于一種變形的分類。雖然主要也是考察考生對分類的知識點是否掌握,但是它卻更側重考察考生是否真正理解了這個分類的本質,這就有一些難度|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了。在上面這個例子中。對于C、D兩個選項,相信很多同學都能選出來,但是對于B項恐怕就有一些難度了。為什么哪?因為有的同學可能會認為,這個案例既然屬于違約終止了,就不能再屬于別的了。這種理解是錯誤的。這就像我們把人作分類一樣,按照性別人,你是男人;按照年齡分,你是中年人;按照國籍分,你是中國人。這個分類矛盾嗎?你是男人就不能是中國人了嗎?顯然不是。合同中約定的業(yè)主應該按時支付工程款,如果不支付,則承包商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這個條件是約定好的,直接寫入合同中來的,所以也屬于“協(xié)議”終止。另外我們可以參見《考試用書》第83頁的約定解除合同部分:
“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行使解除權或者雙方協(xié)商決定,提前解除合同效力的行為,合同解除包括:約定解除、法定解解。
? 約定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93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①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都同意解除合同,而不是單方行使解除權。
、诩s定一方解除合同條件的解除。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當合同成立之后,全部履行之前,由當事人一方在某種情形出現(xiàn)后享有解除權,從而終止合同關系!
從上面這個對約定解除合同的規(guī)定中我們可以看出,“約定一方解除合同條件的解除”就是約定解除,也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協(xié)議解除。
這種類型的考點在書中很少,最值得關注的部分就是關于招標投標程序的規(guī)定。
例1.下列關于招標程序的表述,正確的是(B)
(A)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發(fā)售招標文件、踏勘現(xiàn)場
(B)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發(fā)售招標文件、踏勘現(xiàn)場
(C)踏勘現(xiàn)場、發(fā)售招標文件、編制標底、成立招標組織
(D)發(fā)售招標文件、踏勘現(xiàn)場、成立招標組織、編制標底
這種形式的試題大家是需要注意的,這是很容易出現(xiàn)的形式。這就要求考生要能記住整個招標的程序哪個在先,哪個在后。記住這個次序,就不能單純地去記憶了,考生必須能夠理解整個招標的含義以及每一步驟地工作,這樣就會很容易理解,誰當然在先,誰當然在后了。
例2.關于開標程序的說法正確的是(D)
(A)開標的時間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3天內公開進行
(B)開標時,由招標人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
(C)投標文件應當由投標人委托的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D)開標由招標人主持
這是另一種關于程序的試題,這個例子與前面的例子考察的側重點是不一樣的。前面?zhèn)戎乜疾斓氖钦l先誰后,而這個則側重考察招標程序中的相關規(guī)定。
(5)混淆型考點
例1.下面的行為中當事人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是(D)
(A)承包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工程
(B)業(yè)主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工程款
(C)承包商在投標時借用了其他企業(yè)的資質,在資格預審時沒有通過審查
(D)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后業(yè)主改變了中標人
這是本書中一個重要的知識點,那就是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qū)別。這兩個概念是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所以,考生必須要非常精確地掌握兩者的區(qū)別才能作出正確的選擇。
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的區(qū)別在于:
1)締約過失責任發(fā)生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而違約責任發(fā)生在合同訂立以后。違約責任中的“約”指的就是合同中的約定,所以,如果沒有生效的合同約定,就談不上違約了。
2)締約過失責任強調當事人一方要有過錯,而違約責任不管當事人是否有過錯,只要事實上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做或沒做好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3)締約過失責任強調另一方當事人要有實際損失,而違約責任則并不強調守約方是否實際有損失。
例如,某甲欺騙某乙說:“我有工程需要向外分包,你是否希望自己來承包這個分包工程?”
某乙說:“當然愿意”。
某甲說:“那好,你回去購買機械、材料然后回來與我簽訂合同”
當某乙購買了機械設備、材料后來找某甲簽訂合同,某甲告訴某乙自己根本沒有工程要分包。
由于某甲與某乙還沒有簽訂合同,某乙不能要求某甲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他可以要求某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例2.某甲向某乙發(fā)出了承諾的通知,但是由于客觀的原因導致該承諾的|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通知到達某乙時已經(jīng)超過了某乙要求承諾返回的期限,對于此,下面說法正確的是(C)
(A)該承諾屬于承諾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無效,則該承諾視為有效
(B)該承諾屬于承諾超期,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有效,則該承諾視為無效
(C)該承諾屬于承諾延誤,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無效,則該承諾視為有效
(D)該承諾屬于承諾延誤,如果某乙不及時通知某甲該承諾有效,則該承諾視為無效
這是另一個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我們在前面也以此為例進行了分析?忌梢詤⒁娗懊娴膬热。
在《法規(guī)》這本書中,這樣易于混淆的知識點并不多,但是卻很容易出現(xiàn)在試題之中,希望考生對此要給予高度關注。
(6)條件型考點
例1.下面的條件中不屬于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的是(BE)
(A)已經(jīng)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xù)
(B)需要拆遷的,拆遷工作已經(jīng)全部完成
(C)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
(D)按規(guī)定已經(jīng)委托了監(jiān)理
(E)建設資金已經(jīng)百分之百到位
這就是對申請施工許可證必須具備的條件進行考查,看一看考生是否掌握了這個知識點。由于申請施工許可證的條件很多,所以,不可能將那八個條件都羅列出來,肯定是選取其中的幾個來考查。而且一般來講應該是采用排除式出題比較合理,否則會有遺漏條件的嫌疑?忌仨氁嬲斫鉃槭裁崔k理施工許可證要要求有這些條件才能容易記住這些條件,而不可機械性記憶這幾個條件。
書中符合這種類型的知識點也很少,考生可以對這有限的幾個知識點給予特別的關注。
例2.下面的說法正確的是(C)
(A)合同中的質量要求應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履行
(B)給付貨幣的,應當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
(C)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
(D)給付貨物的,應當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這是一個前提條件型知識點,主要考察的就是大的前提條件,即“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雙方當事人又達不成協(xié)議的”這個前提條件。只有具備了這個前提條件,才可以按照后面的規(guī)則來履行。對于這一點也不難理解,如果合同中已經(jīng)約定了某個事項,那么只需要按照那個約定履行就是了,就沒有必要再按照別的來做了。
(7)理解型考點
例1.下面關于不安抗辯權的說法錯誤的是( ABCE)
( A )不安抗辯權是后履行一方的抗辯權
( B )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機會行使不安抗辯權
(C )一方行使了不安抗辯權后則意味著合同的終止
(D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jù)而中止合同,則要承擔違約責任
(E )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如果一方對另一方能否按照合同履約感到擔心,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辯權,不去與之訂立合同
這是在考察考生對不安抗辯權的理解。像這樣的考點是很有一|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定深度的了,它要求考生必須真正理解了這個知識點后才能做得出來。我們來分析一下上面的各個選項。對于A項,明顯是錯誤的,不安抗辯權屬于先履行一方的抗辯權。如果是后履行的一方,就完全可以相機行事了,根本就不用不安了。對于B項,顯然也是不正確的,既然我們已經(jīng)明確了,不安抗辯權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辯權,那么,合同中應該后履行的一方就沒有這個權利。對于C項,顯然也不正確,行使不安抗辯權的結果是“中止”合同,當然不排除最后“終止”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另一方表明了具有履行債務的能力的話,當事人就不可以“終止”,而要去繼續(xù)履行合同了。
例2.關于債的說法正確的是( BE )
( A )債只能表現(xiàn)為錢
( B )債可以表現(xiàn)為行為
( C )只要當事人互負債務,就可以抵銷
( D )只要當事人死亡,債就解除了
( E )債權的實現(xiàn)需要相對人的積極協(xié)助
這是考查考生對債這個概念的理解。對于債,我們要抓住它的本質,其本質就是“義務”,這樣就容易理解了,因為義務表現(xiàn)的形式就很多了。否則我們就容易局限在“欠債還錢”的圈子里,認為債就是錢了。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幾個選項,對于A項,明顯是不對的,它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局限在那個圈子里了。對于C項,我們知道抵銷是有條件的,必須要具備三個條件才可以抵銷,那就是|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數(shù)額相等、種類相同并且同時到期。目前只有一個條件,顯然是不妥的。對于D項,債因當事人死亡而解除是有條件的,只適用于“具有人身性質的合同之債”才能夠因當事人死亡而消滅。對于E項,是正確的選項,這是書中的原話,因為債權能否實現(xiàn)不一定,如果債務人不還錢,這個債權就實現(xiàn)不了。所以,需要相對人的積極協(xié)助。
書中這樣的知識點很多,所以在精讀階段一定要將這些知識點弄清楚。
(8)選擇型考點
例1.合同中的標的物為執(zhí)行政府定價的商品。合同中約定了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貨物,則(AB)
(A)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B)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
(C)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zhí)行
(D)逾期交付貨物,遇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zhí)行
(E)如期交付標的物,遇價格上漲按照訂立合同時價格執(zhí)行
這個知識點是最典型的選擇型考點,這道題出現(xiàn)的形式還是比較直白的,它也可以變換一下形式,通過具體的數(shù)據(jù)來讓考生選擇。但是,即使那樣,在本質上還是一樣的。關于對這類題的準備,我們在前面已經(jīng)有了講解,在這里就不重復了。
這種類型的知識點不多,除此之外,還有一處需要考生注意的,那就是工程保險中關于保險起開始和終止的知識點。
例2.某承包商在4月2日與保險公司簽訂了建筑工程一切險的保險合同,該承包商于開工日期(4月20日)前10天,即4月10日將用于工程的水泥卸放于工地。則該保險合同生效的日子是(B)
(A)4月2日
(B)4月10日
(C)4月20日
(D)發(fā)生損失之日起生效
這個知識點到也不算難,我們只要注意了書上的相關的知識,注意“以先發(fā)生者為準”就可以解決問題了。相關的知識點:
“建筑工程一切險自工程開工之日或在開工之前工程用料卸放于工地之日開始生效,兩者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保險終止日應為工程竣工驗收之日或者保險單上列出的終止日!
(9)關系型考點
這種考點很有一定難度,它要求考生對知識有了深刻的理解才能夠選出正確的答案。而且書中這種類型的知識點也很多。所以,考生在精讀的時候就要注意將它們之間的關系作一下處理。
例1.某建筑公司沒有委托某甲采購水泥,某甲卻以該建筑公司代理人的身份為之訂購了一批水泥,則下面說法正確的是(CD)
(A)某甲的行為屬于無權代理,該合同無效
(B)某甲的行為屬于表見代理,該合同有效
(C)只有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該合同才成立
(D)如果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則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貨款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E)如果水泥供應商有正當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權,則如果建筑公司不支付水泥貨款某甲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這是考查代理關系中各方關系的知識點,更確切說是在考查“表見代理”這個知識點。這個知識點是個難點。要想做出正確的答案,必須要正確理解“表見代理”。但是,在書中并沒有明確寫出表見代理這個概念。在書中只有相關的法條描述:
“《合同法》第49條規(guī)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這就需要授課教師向外延伸一下,向學員介紹一下關于表見代理的知識。
例2.甲公司是甲級資質,乙公司是乙級資質,他們組成聯(lián)合體投標,并且約定如果遭遇業(yè)主索賠,各自承擔50%的損失,則(BCD)
(A)依據(jù)《建筑法》,這個聯(lián)合體的資質是甲級
(B)依據(jù)《建筑法》,這個聯(lián)合體的資質是乙級
(C)如果遭遇了業(yè)主1000元的索賠,業(yè)主可以要求甲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甲公司不得拒絕
(D)如果遭遇了業(yè)主1000元的索賠,業(yè)主可以要求乙公司自己全部支付,而乙公司不得拒絕
(E)如果遭遇了業(yè)主1000元的索賠,業(yè)主可以要求甲公司支付1000元,同時要求乙公司支付1000元,兩個公司均不得拒絕
這是關于《建筑法》中聯(lián)合體中各成員單位之間的連帶責任的知識點。關于連帶責任我們在前面也已經(jīng)有了論述,在這里就不重復了。
另外有一點需要指出來,那就是《建筑法》和《招標投標法》關于聯(lián)合體資質的認定的規(guī)定是有一定差別的,《招標投標法》強調如果按照較低的成員的資質來確定聯(lián)合體的資質的話,要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這兩個成員單位必須是“同一專業(yè)”。
(10) 禁止型考點
例1.下面的行為中違反《招標投標法》的是(ABD)
(A)投標者互相約定抬高投標價
(B)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公開標底
(C)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標底
(D)招標人將其他投標人的情況告知某投標人
(E)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日前撤回投標文件的
為什么要對一些行為予以禁止?是因為那些行為違法,不予禁止的話將損害國家或集體的利益。這是解這類題的基本思路。上題中ABD項都符合這個特點,具有社會危害性。但是C項卻不是,盡管投標報價低于標底將會被作為廢標處理,但是并不意味著這是違法行為,因為它不涉及到別人的利益。對于E項,是合法的行為,這一點,《招標投標法》中是有明確規(guī)定的。
例2.下面的行為中,沒有違反《消防法》的是(D)
(A)未經(jīng)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在倉庫內設置員工宿舍
(B)攜帶火種進入儲存危險品的場所
(C)電焊工沒有持證上崗
(D)在施工現(xiàn)場使用明火
這是《消防法》中關于一些禁止性行為的規(guī)定。對于這樣的規(guī)定,盡管說記住書上的知識點是必要的,完全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我們還可以從實際工作經(jīng)驗出發(fā),聯(lián)系一下自己的施工實際情況,就完全可以確定前三項是有一定危害性的,容易導致事故的發(fā)生。對于D項,我們也容易想到施工現(xiàn)場經(jīng)常有明火在使用。書中寫的是“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yè)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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