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二級建造師 > 二級建造師備考資料 > 2014備考加油站: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2

2014備考加油站:解決建設工程糾紛法律制度2

更新時間:2014-05-04 09:42:5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二級建造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導航

熱點專題:2014年二建考試報名|準考證打印專題|二建合格證書專題

課程推薦:臨考高效速成班|二建VIP套餐|二建精品VIP

復習資料:2014備考加油站

互動方式:二建微博|二建微信|二建論壇|二建QQ群178689578

  2Z208020 民事訴訟制度

  一、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

  1.管轄: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

  (1)級別管轄:根據案件的性質、影響、訴訟標的的金額確定級別管轄(基層人民法院、中級、高級、最高級)

  (2)地域管轄:

  ¤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作為確定管轄的標準

  ¤特殊地域管轄:

  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主要指合同標的的交付地點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專屬管轄:法律規(guī)定的

  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房屋買賣糾紛、土地使用權轉讓糾紛

  ¤協議管轄:書面約定案件管轄范圍

  適用于合同糾紛、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物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合同簽訂地、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

  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施工合同糾紛適用于一般地域管轄、協議管轄、不適用于專屬管轄

  地域管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協議管轄:發(fā)包人住所地、承包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施工行為地范圍內,人民法院管轄

  (3)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移送管轄:無管轄權,不屬于本院管轄,移送到有管轄權的法院,受送法院如認為不屬于管轄范圍,不得再自行移送,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指定管轄:有管轄權,但特殊原因,不能行使,報請上級指定。如有管轄爭議,協商,協商不成報請共同上級

  (4)管轄權轉移:上級有權審理下級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上級對下級,無管轄權變有管轄權

  (5)管轄權異議:當事人向受訴人民法院主張該法院無權管轄,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受訴人民法院受理異議之日起15日內作出裁定

  二、民事訴訟當事人和代理人

  1.訴訟代理中,最常見的是委托訴訟代理人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上訴,必須由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授權委托書僅寫”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情形的,不能認定為訴訟代理已獲特別授權

  三、民事訴訟的證據和訴訟時效

  1.民事訴訟的證據

  (1)證據的種類:陳述、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言、鑒定意見、勘驗筆錄

  (2)證據的保全

  證據可能滅世或以后難以取得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申請證據保全,需要提供擔保

  (3)證據的應用

  證據應用的內容:證明對象、舉證責任、證據收集、證明過程、證明標準

  ¤舉證時限(有效舉證期限)

  一審普通程序審理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舉證的時限不得少于30日,人民法院征得雙方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可以少于30日

  ¤質證:當事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圍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進行質疑、說明、辯駁

  證人的質證:出庭作證,不得旁聽法庭審理,審判人員和當事人可以對 證人詢問

  鑒定人的質證:出庭接受當事人質詢,

  經法庭許可,當事人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fā)問

  ¤認證:證據的審核認定 法院審查判斷

  審核認定的規(guī)則:

  對單一證據的審核認定:證據與案件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系綜合審查判斷

  不能作為或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依據的證據:非法的、瑕疵證據

  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依據的證據

  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

  2.民事訴訟時效

  (1)法定時效期間,未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據法律規(guī)定消滅其勝訴權的制度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如果符合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起訴條件,法院仍然應當受理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后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闡明和主動適用訴訟時效進行裁判

  (2)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

  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如下債權請求權不予支持:存款、債券、投資關系產生的出資請求權、其他

  (3)訴訟時效的種類

  普通訴訟時效:2年

  短期訴訟時效:1年,身體受傷害賠償的、拒付租金

  特殊訴訟時效:國家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的時效為4年,海上貨物運輸為1年

  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限:實際侵害超過20年的,不予保護

  (4)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起計算

  (5)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

  中止:老天造成、客觀、外界的原因;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中斷:當事人行為造成的,提起訴訟、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中斷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四、民事訴訟審判和執(zhí)行程序

  審判程序:一審程序、二審程序、審判監(jiān)督程序

  (一)審判程序

  1.一審程序:起訴--受理---開庭審理---簡易程序

  普通程序:立案之日6個月內審結

  簡易程序:立案之日3個月內審結

  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7日內立案

  簡易程序:標的額為各省市上年度就業(yè)人員年平均工資30%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2.二審程序:上訴程序、終審程序

  上訴期間:不服一審判決的,在判決書送達之日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第一審裁定的,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提起上訴

  上訴狀:通過原審法院提出;直接向第二審法院上訴的,二審法院5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3.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程序---翻案

  (1)有審判監(jiān)督權限的法定機關或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再次審理的程序

  (2)人民法院提起再審程序:必須是判決有錯誤,裁定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

  (3)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人民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3個月內審查

  (4)申請再審的時間:翻案時效

  在判決、裁定生效后6個月內提出申請再審,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guī)定

  (5)人民檢察院的抗訴

  (二)民事訴訟執(zhí)行程序

  審判程序是產生裁決書的過程,執(zhí)行程序是實現裁決書內容的過程

  1.執(zhí)行程序的概念:人民法院執(zhí)行機構依法采取強制措施

  2.執(zhí)行根據

  是當事人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移交執(zhí)行、人民法院采取強制措施的依據

  執(zhí)行根據的主要內容:(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生效的調解書等

  (2)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決書、裁定書

  (3)仲裁機構制作的生效仲裁裁決書、仲裁調解書

  (4)公正機構作出的公證債權文書

  (5)人民法院作出的先予執(zhí)行的裁定、執(zhí)行回轉的裁定

  (6)支付令

  3.執(zhí)行管轄:財產部分,由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其他的,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

  4.執(zhí)行程序

  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開始---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申請執(zhí)行書6個月內未執(zhí)行的,可以申請)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二級建造師資格查詢

二級建造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二級建造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