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新《土地管理法》知識百問--第十五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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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土地調查的內容包括哪些
調查包括下列內容:①土地利用現狀及變化情況,包括地類、位置、面積、分布等狀況;②土地權屬及變化情況 , 包括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③土地條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條 件、社會經濟條件等狀況。
44、保證土地調查成果真實性的措施有哪些
《土地調查條例》規(guī)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qū)域的土地調查成果質量負總責,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h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對調查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實行質量控制,建立土地調查成果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切實保證調查的數據、圖件和被調查土地實際狀況三者一致,并對其加工、整理、匯總的調查成果的準確性負責。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統一組織土地調查成果質量的抽查工作。
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不得擅自修改土地調查資料、數據,不得強令或者授意土地調查人員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不得對拒絕、抵制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土地調查人員打擊報復。地方、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①擅自修改調查資料、數據的;②強令、 授意土地調查人員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③對拒絕、抵制篡改調查資料、數據或者編造虛假數據的土地調查人員打擊報復的??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①未按期完成土地調查工作,被責令限期完成,逾期仍未完成的;②提供的土地調查數據失真,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
45、土地等級是什么?如何評定
土地等級是土地質量和價值狀況差異的反映。評定土地等級或稱土地分等定級是根據土地的自然和經濟的屬性,進行調查、測算后確定土地質量和價值的評估活動。土地等級是確定土地價格的基礎。土地等級依照土地調查成果評定,當規(guī)劃確定的土地用途與現狀用途不一致時,規(guī)劃土地用途是評定該土地等級的潛在影響因素。
按城鄉(xiāng)土地特點的不同,土地分等定級可分為城鎮(zhèn)土地分等定級和農用土地分等定級兩種類型。為準確反映土地的質量差異,土地分等定級采用“等”和“級”兩個層次?!锻恋毓芾矸ā返诙邨l明確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有關部門根據土地調查成果、規(guī)劃土地用途和國家制定的統一標準,評定土地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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