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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更新時間:2013-07-17 08:45:0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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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初級會計職稱《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

  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試用期、服務期、保密期等條款,但約定事項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否則該約定無效。

  (一)試用期(★★★)(2010年不定項選擇題)

  1.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雙方可以約定,也可以不約定。

  2.試用期期限的強制性規(guī)定(2012年多選題)

  (1)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

  (2)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4)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解釋】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滿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過1個月是指小于等于1個月。

  【例題?多選題】某公司擬與張某簽訂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關于該合同試用期約定的下列方案中,符合法律制度的有( )。(2012年)

  A.不約定試用期

  B.試用期1個月

  C.試用期3個月

  D.試用期6個月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的約定條款(而非必備條款),當事人可以不約定試用期;(2)選項BCD: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6個月即可)。

  3.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2011年判斷題)

  (1)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是用人單位解除還是勞動者解除,用人單位再次招用該勞動者時,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結束后,不管是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還是勞動合同續(xù)訂,用人單位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3)勞動合同續(xù)訂或者勞動合同終止后一段時間又招用勞動者的,對該勞動者,用人單位不得再約定試用期。

  【解釋】將試用期的次數(shù)限制為一次,以防止部分用人單位利用勞動合同變更、續(xù)訂或者再次招用的機會,多次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試用期的工資是可以打折的)。

  4.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解釋】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中,試用期同樣屬于勞動關系的存續(xù)期間,因此,用人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nèi)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5.試用期工資的強制性規(guī)定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6.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jīng)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jīng)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試用期內(nèi)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賱趧诱咴谠囉闷陂g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蹌趧诱邍乐厥?,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軇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輨趧诱咭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邉趧诱呋疾』蛘叻且蚬へ搨?,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鄤趧诱卟荒軇偃喂ぷ?,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例題?多選題】2011年1月1日,張某與甲公司簽訂了1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中約定了試用期,并約定試用期滿后工資為1200元;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為1000元。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B.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960元

  C.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1000元

  D.試用期不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

  【答案】AC

  【解析】(1)選項A: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2)選項BC: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 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3)選項D: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

  (二)服務期(★)

  1.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 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對已經(jīng)履行部分服務期限的,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 分攤的培訓費用。

  【解釋】(1)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對勞動者培訓出資,則無權要求勞動者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2)即使用人單位單方面聲稱已出資,但不能提供相應支付憑證的,因其缺乏證據(jù),也不能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

  2.服務期一般長于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xù)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正常的工資調(diào)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解釋】服務歸服務,工資應照漲不誤。

  4.服務期內(nèi)勞動合同的解除

  (1)勞動者的過錯

  如果勞動者因下列違紀等重大過錯行為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仍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賱趧诱邍乐剡`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趧趧诱邍乐厥殻瑺I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蹌趧诱咄瑫r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軇趧诱咭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輨趧诱弑灰婪ㄗ肪啃淌仑熑蔚摹?/P>

  (2)用人單位的過錯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下述情形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于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儆萌藛挝晃窗凑談趧雍贤s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谟萌藛挝晃醇皶r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塾萌藛挝晃匆婪閯趧诱呃U納社會保險費的;

 ?、苡萌藛挝坏囊?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萦萌藛挝灰云墼p、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抻萌藛挝辉趧趧雍贤忻獬约旱姆ǘㄘ熑?、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哂萌藛挝贿`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喾?、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釋】社會保險包括養(yǎng)老保險、失業(yè)保險、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五項。

  (三)保守商業(yè)秘密和競業(yè)限制(★)

  1.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xié)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yè)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yè)限制期限內(nèi)按月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補償金的數(shù)額由雙方約定,勞動者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2.從事同類業(yè)務的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2年。(2010年不定項選擇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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