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級會計職稱 > 中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 >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知識點鞏固:仲裁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初級經濟法》知識點鞏固:仲裁

更新時間:2013-01-24 09:19:0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各位同學2013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階段已經開始,小編特此整理搜集了關于初級經濟法基礎章節(jié)知識點,希望廣大考生通過考前的日積月累,以此來幫助大家鞏固知識點,成功獲得初級會計職稱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 第一章 總論

  詳解仲裁內容

  (一)仲裁的適用范圍

  根據《仲裁法》的規(guī)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fā)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下列糾紛不能提請仲裁:

  1.關于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扶養(yǎng)、繼承糾紛;

  2.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3.下列仲裁不適用于《仲裁法》,不屬于《仲裁法》所規(guī)定的仲裁范圍,由別的法律予以調整:

  (1)勞動爭議的仲裁;

  (2)農業(y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yè)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

  (二)仲裁的基本原則

  1.自愿原則。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沒有仲裁協(xié)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2.依據事實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的原則。

  3.獨立仲裁原則。仲裁機關不依附于任何機關而獨立存在,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一裁終局原則。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判斷題】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由雙方自愿達成仲裁協(xié)議。(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基本原則。當事人之間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是申請仲裁的重要前提。

  (三)仲裁機構

  1.仲裁委員會可以在直轄市和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設立,也可以根據需要在其他設區(qū)的市設立,不按行政區(qū)劃層層設立。仲裁委員會獨立于行政機關,與行政機關沒有隸屬關系。仲裁委員會之間也沒有隸屬關系。

  2.仲裁委員會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員7~11人組成。仲裁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法律、經濟貿易老師不得少于2/3。

  (四)仲裁協(xié)議

  1.仲裁協(xié)議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達成仲裁的意思表示無效。

  2.仲裁協(xié)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1)有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有仲裁事項;

  (3)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提示:仲裁協(xié)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xié)議;達不成補充協(xié)議的,仲裁協(xié)議無效。

    2012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證書辦理匯總 

 2013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方法總結(備考經驗)  2013初/中級會計職稱答疑精選匯總

   2013年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計劃匯總

   201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章節(jié)練習題

   【合格標準

    環(huán)球網校喜迎雙節(jié) 隆重推出全新保過套餐限時報名中 

 

  3.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1)仲裁協(xié)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

  (2)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3)當事人達成仲裁協(xié)議,一方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仲裁協(xié)議,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xié)議的,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xié)議,法院應當“繼續(xù)審理”。

  【單選題】甲、乙發(fā)生合同糾紛,繼而對雙方事先簽訂的仲裁協(xié)議效力發(fā)生爭議。甲提請丙仲裁委員會確認仲裁協(xié)議有效,乙提請丁法院確認仲裁協(xié)議無效。關于確定該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2010年)

  A.應由丙仲裁委員會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作出決定

  B.應由丁法院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作出裁定

  C.應根據甲、乙提請確認仲裁協(xié)議效力的時間先后來確定由仲裁委員會決定或丁法院裁定

  D.該仲裁協(xié)議自然失效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規(guī)定,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所以答案是B。

  (五)仲裁裁決

  1.《仲裁法》規(guī)定,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xié)議選定。

  2.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1名仲裁員,第3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1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限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庭組成后,仲裁委員會應當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3.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

  (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

  (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

  (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

  (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

  4.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xié)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

  5.仲裁不公開進行。當事人協(xié)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6.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xié)議作出裁決書,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請。

  提示: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撤回仲裁申請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據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

  7.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可以先行調解。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不簽收意味著拒絕調解)

  8.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作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可以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3個人,3種意見),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作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提示: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9.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

  解釋:仲裁庭只能調解和裁決,無權強制執(zhí)行。

  【多選題】下列關于仲裁審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2011年)

  A.除當事人協(xié)議外,仲裁開庭進行

  B.仲裁員不實行回避制度

  C.當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進行調解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仲裁的規(guī)定。仲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回避,當事人也有權提出回避申請:(1)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代理人的近親屬;(2)與本案有利害關系;(3)與本案當事人、代理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仲裁的;(4)私自會見當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當事人、代理人的請客送禮的,因此B選項錯誤。

    2012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合格證書辦理匯總 

 2013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學習方法總結(備考經驗)  2013初/中級會計職稱答疑精選匯總

   2013年初、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計劃匯總

   2013中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章節(jié)練習題

   【合格標準

    環(huán)球網校喜迎雙節(jié) 隆重推出全新保過套餐限時報名中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中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中級會計職稱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