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具體合同詳解(4)
五、租賃合同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賃合同為有償、雙務、諾成合同。
1、租賃合同的期限
租賃合同的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仍不得超過20年。
2、不定期租賃
(1)租賃期限6個月以上的,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3)租賃期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提示:對于不定期租賃,“雙方當事人”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例題】根據(jù)《合同法》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的租賃合同,屬于定期租賃合同的是( )。(2007年)
A、甲將一臺機器租賃給乙,雙方訂有書面合同,租賃期限約定為20年
B、甲乙簽訂一租賃合同,未約定租賃期限,且不能通過補充協(xié)議或根據(jù)合同條款、交易習慣確定租賃期限
C、甲乙訂立一口頭租賃合同,租賃期限為1年
D、甲將一私房出租給乙,租賃期限為3年,現(xiàn)租期已屆滿,甲未收回房屋,乙繼續(xù)居住并交納房租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租賃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選項A中,訂有書面合同,租賃期限也有明確的約定,因此屬于定期租賃合同。B、C、D選項均屬于不定期租賃。
3、維修義務
在租賃合同中,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
4、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與出租人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租金的支付期限
對租金的支付期限未確定的,當事人可以協(xié)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xié)議的,可以根據(jù)合同的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以下規(guī)則:
(1)租賃期限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2)租賃期限1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1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1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時支付。
6、買賣不破租賃(重點)
(1)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即“買賣不破租賃”。
(2)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例題1】甲與乙訂立租賃合同,將自己所有的一棟房屋租賃給乙使用。租賃期間,甲在征得乙同意后,將房屋賣給丙,并轉移了所有權。下列有關該租賃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租賃合同在乙和丙之間繼續(xù)有效
B、租賃合同自動解除
C、租賃合同自動解除,但是甲應當對乙承擔違約責任
D、租賃合同自動解除,但是丙應當另行與乙訂立租賃合同
答案:A
【例題2】甲公司將所屬設備租賃給乙公司使用。租賃期間,甲公司將用于出租的設備賣給丙公司。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甲公司在租賃期間不能出賣出租設備
B、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
C、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自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終止
D、買賣合同有效,原租賃合同須經(jīng)丙公司同意后方繼續(xù)有效
答案:B
7、租賃合同的解除與延期
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07年簡答題】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間平房經(jīng)營日用品,雙方約定:租用期為3年;每年租金為6000元;每半年結算一次租金。雙方未就維修義務的承擔作出約定。
2003年7月,由于當?shù)剡B日降雨,致使該租賃房屋承重墻下沉并出現(xiàn)了3厘米寬的裂縫,房屋有倒塌的危險。甲要求乙維修,乙未答復。甲無奈自己請來建筑隊,對房屋進行加固維修,共花費人民幣1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險仍未消除。
當年10月,甲與乙結算當期的房租時,要求扣除其花費的維修費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隨后搬離該房屋。
要求:根據(jù)上述事實及《合同法》的規(guī)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是否有權要求扣除維修費用?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甲有權要求扣除維修費用。(1分)(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沒有就維修義務的承擔作出約定的,出租人應當承擔租賃物的維修義務。(1.5分)
(2)甲是否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簡要說明理由。
答案:甲有權解除租賃合同。(1分)(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在本題中,該出租房屋有倒塌的危險,危及到了甲的安全,甲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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