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中級會計職稱 > 中級會計職稱備考資料 > 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高頻考點

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試高頻考點

更新時間:2022-07-27 17:28:30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94收藏18

中級會計職稱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摘要 本文主講2022年中級會計《中級經濟法》第三章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第二節(jié)普通合伙企業(yè)的入伙與退伙講解,考試??挤ǘㄍ嘶锏囊?guī)定,法定退伙包括當然退伙和除名;其中除名主要的原因是合伙人“犯大錯”。同時配置了相關練習題,希望考生邊學邊做題。

第三章 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第二節(jié) 普通合伙企業(yè)

普通合伙企業(yè)的入伙與退伙

普通合伙企業(yè)入伙的概念是什么?

定義:指在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從而取得合伙人資格

條件: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約定→一致同意)

權利和責任:

權利:按約定,沒有約定則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

責任: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法定事項)

普通合伙企業(yè)退伙有什么規(guī)定?

退伙 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業(yè),從而喪失合伙人資格
自愿退伙 協議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3)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的事由 ;
(4)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約定了合伙期限
通知退伙 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未約定合伙期限
法定退伙 當然退伙 (1)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蹤不算);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僅限普通合伙人);
(3)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4)法律規(guī)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提示1】退伙事由實際發(fā)生之日為生效日
【提示2】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并不當然退伙;
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yè)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除名
(合伙人犯大錯,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3)執(zhí)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發(fā)生合伙協議約定的(除名)事由
【提示】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為生效日。

同步練習題:

【1-2019單選】根據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屬于普通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當然退伙情形的是(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合伙人因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

C.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合伙人在執(zhí)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答案】C

【解析】選項A、B、D:屬于普通合伙人除名的事由(合伙人“犯大錯”)。

【2-2018單選】普通合伙企業(yè)中的合伙人死亡,合伙協議對合伙人的資格取得或者喪失無特殊規(guī)定。關于該合伙人財產份額繼承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繼承人當然取得合伙人資格

B.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人資格

C.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yè)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

D.繼承人不愿意成為合伙人的,合伙企業(yè)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答案】A

【解析】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按照合伙協議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資格。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yè)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yè)。繼承人不愿成為合伙人的,合伙企業(yè)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3-2017單選】根據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經普通合伙企業(y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合伙人除名的是(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資義務

B.合伙人死亡

C.合伙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答案】A

【解析】《合伙企業(yè)法》規(guī)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yè)造成損失;③執(zhí)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發(fā)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選項B、C、D:屬于普通合伙人當然退伙的事由。

更多2022年中級經濟法更多章節(jié)試題、模擬試題、歷年真題點擊下圖進入免費題庫:

2022年中級經濟法學習建議

中級會計經濟法法條比較多,需要大家大量記憶,在此給出建議,中級會計考生不要死記硬背經濟法法條,要掌握正確的備考方法,讓學習變得事半功倍。記憶經濟法法條可以參考以下方法:

根據經濟法法條內容的規(guī)律,比如有關數字、時間、比例等,建議大家進行歸納,通過聯想、畫表、找異同點等方式來進行記憶,還有一些只需要掌握命題規(guī)律和解題思路的,可以通過舉例子的方法進行記憶,并不需要背誦所有內容哦!

面對沒有規(guī)律的內容,可以通過以下三種途徑進行背誦:

①關鍵詞記憶法:通過記憶關鍵詞來到達快速背誦的目的。

②回憶法記憶:每晚睡前回憶之前所學的內容,回憶越全面越好。

③滾動學習記憶法:在回憶法記憶的基礎上,每次學習新法條前將前一天所學內容進行鞏固復習,周而復始,相信大家的記憶力都能有所提升!

2022年中級會計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2年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qū)中級資格考試準考證網上打印起止時間。各省打印時間略有差異,小編建議考生可立即填寫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屆時我們會及時通知考生2022年各省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通知,讓您不錯過信息。考生可收藏>>2022年全國各省中級會計職稱準考證打印時間及打印入口匯總,此匯總是隨時更新。

2022年中級會計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3日至5日 8:30-11:15
中級會計實務
13:30-15:45
財務管理
18:00-20:00
經濟法

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45分鐘,《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15分鐘,《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

以上內容為2022年中級會計《中級經濟法》第三章信息,小編為廣大考生上傳更多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各科目考點、試題及思維導圖,可點擊“點擊下載”按鈕后進入下載頁面。


分享到: 編輯:趙靜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中級會計職稱資格查詢

中級會計職稱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中級會計職稱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中級會計職稱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