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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考點: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和基本原則

更新時間:2019-07-15 14:03:00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校 瀏覽64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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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調整范圍和基本原則

(一)合同法的調整范圍

合同法,即有關合同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品交換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

合同法調整的范圍包括:

(1)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關系。

(2)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的經(jīng)濟合同關系,同時還包括自然人之間的買賣、租賃、借貸、贈與等合同關系。

(3)在政府機關參與的合同中,政府機關作為平等的主體與對方簽訂合同時適用《合同法》的規(guī)定。

(4)其他法律對合同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的合同,適用《合同法》總則的規(guī)定。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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