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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及經典母題:免稅法(豁免法)

更新時間:2020-09-15 13:42:28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24收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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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掌握中級財稅考試重點、難點、易考點,環(huán)球網校小編為考生整理“2020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及經典母題:免稅法(豁免法)”,以下提供了中級財稅知識點:免稅法(豁免法)講解及母題練習,供考生備考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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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法(豁免法)

【知識點】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來源于非居住國的所得額,單方面放棄征稅權。這種方法是承認收入來源地管轄權的獨占地位;可徹底免除國際重復征稅,但會使居住國利益損失過大。

抵免法

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的國外所得在國外已納的所得稅,允許從其應匯總繳納的本國所得稅款中抵扣;該方法承認收入來源地管轄權優(yōu)先于居民管轄權,是目前解決國際重復征稅最有效的方法。

【經典母題】

【單選】假定甲國居民企業(yè)A在某納稅年度中的境內外總所得為100萬元,其中來自甲國的所得60萬元,來自乙國的所得10萬元,來自丙國的所得30萬元。甲、乙、丙三國的所得稅稅率分別為30%、25%和20%。甲國同時實行屬地與屬人稅收管轄權,針對本國居民的境外所得實行免稅法,則A企業(yè)在該年度應向甲國繳納的所得稅稅額為( )萬元。

A. 60.0

B. 30.0

C. 21.5

D. 18.0

【答案】D

【解析】在免稅法下,對于A來自乙丙的所得放棄征稅權。在甲國應納稅額=60×30% =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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