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06年造價工程師考試6.26-7.6報名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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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造價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吉人字[2005]66號
關于200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化工工程師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國家人事部及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全省2006年度全國造價工程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化工工程師執(zhí)(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現(xiàn)將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一)報名時間
以上考試報名時間為2006年6月26日至7月6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不休息)。
(二)報名地點
在長省、中直單位報名工作由省職考辦負責,統(tǒng)一到省人事廳辦公大樓(建設廣場原省戲校對過)南側50米富錦路郵局(建設街2766號)大廳報名;各市(州)報名工作由當地人事職考部門負責,報名地點自行確定。駐其他市(州)省、中直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到當地人事職考部門確定的地點報名。
(三)報名辦法
報名工作由報考人員所在部門或單位統(tǒng)一組織。報考人員須由本人填寫《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可復印或到報名點領取,或從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直接下載。表中有關考試類別、級別、專業(yè)、科目代碼見附件2),經所在單位或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后,統(tǒng)一到人事職考部門報名。無上級主管部門的企業(yè)和事業(yè)單位由本單位統(tǒng)一組織報名。
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單位審核并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按照報名條件要求,提交畢業(yè)證書原件;免試部分科目人員提交相應證書原件。
3.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4.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上年度的考生,可憑原準考證直接報考原級別、專業(yè)的考試(須提交加蓋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照片和身份證復印件)。
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由報考人員填涂《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卡》,并認真核對涂卡信息,確保準確無誤。如涂卡信息不準確,后果自負。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內容 |
備 注 |
|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9月23日 |
上午:8:00-12:00 一級基礎考試(上)
下午:2:00-6:00 一級基礎考試(下) |
一級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使用統(tǒng)一配發(fā)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
一、二級專業(yè)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專業(yè)規(guī)范和參考書。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相應試題下面的空白處直接寫出主要計算過程及結果,概念題應寫出所選項答案的主要依據。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
|
9月24日 |
上午:8:00-12:00 一級專業(yè)考試(上)
8:00-12:00 二級專業(yè)考試(上) |
| ||
下午:2:00-6:00 一級專業(yè)考試(下)
2:00-6:00 二級專業(yè)考試(下) |
| |||
注冊土木(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
公用設備(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
電氣(發(fā)輸變電、供配電)、
化工工程師 |
9月23日 |
上午8:00―11:00 專業(yè)知識考試(上) |
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tǒng)一配發(fā)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專業(yè)考試第一天的專業(yè)知識考試和第二天的專業(yè)案例考試均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guī)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yè)規(guī)范和參考書。
《基礎考試》和《專業(yè)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yè)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鋼筆(黑色或藍色)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
上午8:00―12:00 基礎考試(上) |
| |||
下午2:00― 5:00 專業(yè)知識考試(下) |
| |||
下午2:00― 6:00 基礎考試(下) |
| |||
9月24日 |
上午8:00―11:00 專業(yè)案例考試(上) |
| ||
下午2:00― 5:00 專業(yè)案例考試(下) |
| |||
造價工程師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忌蓴y帶鋼筆或圓珠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草稿紙在考試時統(tǒng)一配發(fā),考后收回。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
房地產估價師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鋼筆(黑色或藍色)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所用草紙由考務部門發(fā)放、回收。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2:00― 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4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 |
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鋼筆(黑色或藍色)或簽字筆、圓珠筆,橡皮以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所用草紙由考務部門發(fā)放、回收。 | |
10月15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
三、報考條件
|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yè)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yè)年限 |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
本
專
業(yè)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
2005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
2005年 |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 |
|
2005年 |
||||||||||||
|
??飘厴I(yè) |
1年 |
2004年 |
||||||||||||
|
相近專業(yè)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海岸與海洋工程
農業(yè)建筑與環(huán)境工程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
2005年 |
||||||||||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yè) |
|
2005年 |
||||||||||||
|
??飘厴I(yè) |
1年 |
2004年 |
||||||||||||
|
其它工科專業(yè)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1年 |
2004年 |
|||||||||||
|
1971年(含1971年)以后畢業(yè),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的人員,從事建筑工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報考:
1、作為專業(yè)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建筑工程分類標準三級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1項。
2、作為專業(yè)負責人或主要設計人,完成中型工業(yè)建筑工程以上項目4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不少于1項。 |
||||||||||||||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yè)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Ⅰ類人員 |
Ⅱ類人員 |
|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yè)年限 |
職業(yè)實踐
最少時間 |
最遲畢
業(yè)年限 |
|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報考條件) |
本
專
業(yè)
|
結構工程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4年 |
2002年 |
6年 |
1991年 |
|
|||||||
建筑工程
(不含巖土工程) |
評估通過并在合格有效期內的工學學士學位 |
4年 |
2002年 |
|
|
|
|||||||||
|
|||||||||||||||
未通過評估的工學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yè) |
5年 |
2001年 |
8年 |
1989年 |
|
||||||||||
|
|||||||||||||||
專科畢業(yè) |
6年 |
2000年 |
9年 |
1988年 |
|
||||||||||
相
近
專
業(yè) |
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礦井建設
水利水電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農業(yè)建筑與環(huán)境工程
建筑學
工程力學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5年 |
2001年 |
8年 |
1989年 |
|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yè) |
6年 |
2000年 |
9年 |
1988年 |
|
||||||||||
??飘厴I(yè) |
7年 |
1999年 |
10年 |
1987年 |
|
||||||||||
其它工科專業(yè) |
工學學士或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位 |
8年 |
1998年 |
12年 |
1985年 |
|
| ||||||||
注:“Ⅰ類人員”指基礎考試已經通過,繼續(xù)申報專業(yè)考試的人員。
“Ⅱ類人員”指按建設部、人事部司發(fā)文《關于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核認定和一九九七年資格報考工作有關問題的說明》[(97)建設注字第46號]文件規(guī)定,符合免基礎考試條件,只參加專業(yè)考試的人員。免考范圍不再擴大,該類人員可一直參加專業(yè)考試,直至通過為止。
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免《基礎考試》,只參加《專業(yè)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專業(yè)大學本科、??飘厴I(yè)的人員。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0年以上的人員。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參加工作,不具備規(guī)定學歷要求,從事結構設計工作累計15年以上的人員。 |
|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最遲畢業(yè)年限 |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
本專業(yè) |
工業(yè)與民用建筑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2年 |
2004年 | |||||||
普通大專畢業(yè) |
3年 |
2003年 | ||||||||||
成人大專畢業(yè) |
4年 |
2002年 | ||||||||||
普通中專畢業(yè) |
6年 |
2000年 | ||||||||||
成人中專畢業(yè) |
7年 |
1999年 | ||||||||||
相近專業(yè) |
建筑設計技術
村鎮(zhèn)建設
公路與橋梁
城市地下鐵道
鐵道工程
鐵道橋梁與隧道
小型土木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建筑
水利工程
港口與航道工程 |
本科及以上學歷 |
4年 |
2002年 | ||||||||
普通大專畢業(yè) |
6年 |
2000年 | ||||||||||
成人大專畢業(yè) |
7年 |
1999年 | ||||||||||
普通中專畢業(yè) |
9年 |
1997年 | ||||||||||
成人中專畢業(yè) |
10年 |
1996年 | ||||||||||
不具備
規(guī)定學歷 |
從事結構設計工作滿13年以上,且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yè)負責人,完成過三級(或中型工業(yè)建筑項目)不少于二項。 |
13年 |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名稱 |
學歷或學位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
本專業(yè)(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洋工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 |||||||
???/DIV> |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年 |
| ||||||||||
相近專業(yè)(地質勘探、環(huán)境工程、工程力學) |
本科以上 |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年 |
| |||||||||
???/DIV> |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 |
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年 |
| |||||||||
專業(yè)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DIV>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6年 |
| ||||||||
本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5年 |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4年 |
| ||||||||||
碩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3年 |
| ||||||||||
博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2年 |
| ||||||||||
相近專業(yè) |
???/DIV>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7年 |
| |||||||||
本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6年 |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5年 |
| ||||||||||
碩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4年 |
| ||||||||||
博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3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8年 |
| |||||||||
專業(yè)考試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1977年及以前中專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0年 |
| ||||||||
1987年及以前專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9年 |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8年 |
| ||||||||||
1991年及以前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7年 |
| ||||||||||
1991年及以前碩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6年 |
| ||||||||||
相近專業(yè) |
1972年及以前中專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0年 |
| |||||||||
1987年及以前???/DIV>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0年 |
| ||||||||||
1989年及以前本科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9年 |
| ||||||||||
1991年及以前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8年 |
| ||||||||||
1991年及以前
碩士學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7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1982年??萍耙陨?/DIV>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9年 |
| |||||||||
1985年及以前 |
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yè)工作滿12年 |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
本專業(yè)(指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
相近專業(yè)(指船舶與海洋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土木工程專業(yè),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本科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專業(yè)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取得未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取得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
相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相近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 |
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
本專業(yè)(指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中的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專業(yè)等,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相近專業(yè)(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專業(yè)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取得未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取得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相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專業(yè)考試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公用設備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 |
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
本專業(yè)(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yè),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相近專業(yè)(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專業(yè)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取得未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取得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相近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取得相近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專業(yè)考試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相關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取得相近專業(yè)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yè)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基礎考試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基礎考試》。 |
本專業(yè)(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
相近專業(yè)(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huán)境工程、安全工程等,詳見附表,下同) |
大專學歷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不限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專業(yè)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本專業(yè)大學??茖W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取得未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取得通過本專業(yè)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
相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專業(yè)考試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yè)考試》。 |
本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取得含本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yè)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相近專業(yè) |
中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
本科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碩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博士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其他工科專業(yè) |
大專學歷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 |
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 ||||||
考試類別 |
所學專業(yè)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職業(yè)實踐最少時間 |
| ||||
造價工程師 |
工程造價專業(yè)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4年 |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 |
| ||||||
工程或工程經濟類 |
本科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5年 |
| |||||
大專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6年 |
| ||||||
上述專業(yè) |
雙學士、研究生班、碩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3年 |
| |||||
博士學位 |
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工作滿2年 |
| ||||||
|
房地產估價師 |
取得房地產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guī)劃等)。 |
中專 |
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 ||||
|
大專 |
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 ||||||
|
學士學位 |
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 ||||||
|
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yè) |
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 ||||||
|
博士學位 |
不限 | ||||||
|
不具備上述規(guī)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tǒng)一組織的經濟專業(yè)初級或審計、會計、統(tǒng)計專業(yè)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yè)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 |||||||
|
房地產經紀人 |
不限 |
大專 |
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3年。 | ||||
|
本科 |
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2年。 | ||||||
|
雙學士或研究生班 |
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 ||||||
|
碩士學位 |
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 ||||||
|
博士學位 |
從事房地產經紀業(yè)務工作滿1年。 | ||||||
四、考試相關政策
(一)參加上述各類考試人員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遵紀守法,恪守職業(yè)道德。2、身體健康。
(二)根據國家人事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替考、手機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不滿3年者,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經查出后,概不退費,后果考生自負。
(三)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化工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yè)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四)造價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guī)》、《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2個科目,只參加《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yè),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yè),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yè),從事工程造價業(yè)務滿25年。
(五)報考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六)報考房地產經紀人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考試合格證書。
凡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人員,可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五、考試收費
各類考試收費按國家收費標準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吉價收函[2001]52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分別如下:
1.報考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一級基礎每人考試費120元,一級專業(yè)每人考試費240元;二級專業(yè)每人考試費240元。
2.報考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基礎考試每人120元,專業(yè)考試每人520元。
3.報考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fā)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考試費132元;專業(yè)考試為4科,每人考試費344元。
4. 報考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43元。
5.報考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每人報名費13元,每科考試費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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