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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副高)評審工作通知

更新時間:2013-03-27 12:50:3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摘要 吉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副高)評審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財政廳

  關于開展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副高)評審工作的通知

  吉財會函[2013]138號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駐吉林省有關中直單位:

  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工作,現(xiàn)將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

  2013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申報條件及評審標準執(zhí)行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吉財會[2012]73號)要求進行量化評價。

  二、提交的材料及有關要求

  1、《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定表》(以下稱《評定表》)(吉林省會計網(wǎng)下載,網(wǎng)址http∥www.jlkj.gov.cn.)一式3份原件用標準A4紙正反兩面打印,左側(cè)膠粘形式裝訂,并在指定地方粘貼“職稱外語等級合格證書”、“計算機應用能力合格證書”和“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原件。

  2、《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一覽表》(以下稱《一覽表》)(下載)一式兩份原件,材料用標準A3紙打印,填寫一覽表時,“單位公示情況”要詳實填寫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沒有單位公示意見,不予受理。

  3、《自評表》。在吉林省會計網(wǎng)下載《2013年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自評表》,并按著吉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暫行辦法的通知》(吉財會[2012]73號)要求自評,自評依據(jù)與《評定表》和《一覽表》填寫內(nèi)容一致。自評內(nèi)容填寫后,不須要打印。

  《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定表》(粘貼照片)、《吉林省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一覽表》和《自評表》填寫后報電子版一份(壓縮包標注姓名傳到電子郵箱jlgk604@qq.com)。

  4、證書。學歷、學位、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會計從業(yè)資格等證書,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證明(2010年―2012年)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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