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法律法規(guī)教材解讀:中標
6.1中標
中標,是指在招標投標程序中,評標結束后招標人從中標候選人中確定簽訂合同當事人的環(huán)節(jié)。被確定為合同當事人的民事主體是中標人。
6.1.1確定中標人的原則
(1)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的原則
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工作,但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歸屬招標人?!墩袠送稑朔ā返?0條規(guī)定:“招標人根據(jù)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币虼耍谝话闱闆r下,評標委員會只負責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中標人應當由招標人確定。確定中標人的權利,招標人可以自己直接行使,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2)確定中標人的權利受限原則
雖然確定中標人的權利屬于招標人,但這種權利受到很大限制。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章規(guī)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和貨物招標項目、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施工招標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招標人只能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6.1.2確定中標人的程序
(1)評標委員會推薦合格中標候選人
1)按照《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規(guī)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應當限定在1至3人,并標明排列順序。
2)按照《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規(guī)定,機電產品國際招標,評標委員會只能推薦第一名為中標候選人。
3)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guī)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供應商數(shù)量應當根據(jù)采購需要確定,但必須按順序排列中標候選供應商。評標委員會應當根據(jù)不同的評標方法,采取不同的推薦方法:
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yōu)劣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
采用綜合評分法的,按評審后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yōu)劣順序排列。
采用性價比法的,按商數(shù)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列。商數(shù)得分相同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商數(shù)得分且投標報價相同的,按技術指標優(yōu)劣順序排列。
(2)招標人自行或者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應當接受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不得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之外確定中標人。特殊項目,招標人應按照以下原則確定中標人:
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48條規(guī)定:“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因前款規(guī)定的同樣原因不能簽訂合同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三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P>
2)《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58條規(guī)定:“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標文件規(guī)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招標人可以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3)《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35條規(guī)定:“采用最低評標價法評標的,在商務、技術條款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時,評標價格最低者為推薦中標人;采用綜合評價法評標的,綜合得分最高者為推薦中標人。
4)《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59條規(guī)定,采購人應當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即首先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為中標人,并與之訂立合同?!墩少徹浳锖头照袠送稑斯芾磙k法》第60條規(guī)定:“中標供應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購合同的,采購人可以與排位在中標供應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以此類推?!币虼耍谡少忢椖康恼袠酥?,采購人(即招標人)也只能與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訂立合同。
(3)招標人確定中標人的時限要求
各類招標項目中,對確定中標人的時間限制有所不同
1)《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40條規(guī)定:“評標和定標應當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標有效期結束日30個工作日前完成評標和定標的,招標人應當通知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拒絕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有權收回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應當相應延長其投標擔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因延長投標有效期造成投標人損失的,招標人應當給予補償,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長投標有效期的除外?!?/P>
2)《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59條規(guī)定,如果是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采購的項目,采購人應當在收到評標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按照評標報告中推薦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順序確定中標供應商;采購人自行組織招標的,應當在評標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確定中標供應商。
(4)中標結果公示或者公告
為了體現(xiàn)招標投標中的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且便于社會的監(jiān)督,確定中標人后,中標結果應當公示或者公告。
1) 工程建設項目。建設部《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行政監(jiān)督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各地應當建立中標候選人的公示制度。采用公開招標的,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前,要將預中標人的情況在該工程項目招標公告發(fā)布的同一信息網(wǎng)絡和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的時間最短應當不少于2個工作日?!苯ㄔO部發(f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6條規(guī)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自收到書面報告之日起5日內未通知招標人在招標投標活動中有違法行為的,招標人可以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2) 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第41條規(guī)定:“在評標結束后,招標機構應當在招標網(wǎng)進行評標結果公示,公示期為7日。招標機構應按商務、技術和價格評議三個方面對每一位投標人的不中標理由在《評標結果公示表》中分別填寫。填寫的內容必須明確說明招標文件的要求和投標人的響應內容?!对u標結果公示表》中的內容包括‘推薦中標人及制造商名稱’、‘評標價格’和‘不中標理由’等,應當與評標報告一致。評標結果公示為一次性公示,凡未公示的不中標理由不再作為廢標或不中標的依據(jù),因商務廢標而沒有參加技術評議的投標人的技術偏離問題除外?!钡?2條規(guī)定:“招標機構應在評標結果公示期內,將評標報告送至相關的主管部門備案。”第43條規(guī)定:“評標結果進行公示后,招標機構應當應投標人的要求解釋公示結果。”
3) 政府采購項目?!墩少徹浳锖头照袠送稑斯芾磙k法》第62條規(guī)定:“中標供應商確定后,中標結果應當在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fā)布媒體上公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招標項目名稱、中標供應商名單、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招標采購單位的名稱和電話?!必斦堪l(fā)布的《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第12條又進一步規(guī)定:“中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二)采購項目名稱、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三)定標日期(注明招標文件編號);(四)本項目招標公告日期(五)中標供應商名稱、地址和中標金額;(六)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七)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姓名和電話?!?/P>
(5)發(fā)出中標通知書
公示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布中標通知書,告知中標人中標的結果。《招標投標法》第45條規(guī)定:“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布中標通知書,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按照《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62條規(guī)定,在發(fā)布中標公告的同時,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向中標供應商發(fā)布中標通知書,中間沒有異議期。
(6)訂立合同
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與中標人訂立合同。訂立合同前,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擔保。
(7)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招標人一般在招標活動正常結束之后,及時返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但投標人有招標文件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行為除外?!对u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52條規(guī)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應向中標人和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各類招標項目關于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規(guī)定略有差異。
1)投標保證金的正常退還
?、賹τ诠こ探ㄔO項目,《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2條規(guī)定,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一次性退還投標保證金。
?、趯τ跈C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機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a.未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將盡速并不晚于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滿后30日原額退還投標人。b.中標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招標文件規(guī)定簽訂合同,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交納了履約保證金,并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交納了招標服務費后予以退還。
③政府采購項目,《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7條規(guī)定,招標采購單位應當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招標采購單位逾期退還投標保證金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還應當按商業(y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2)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存在違反承諾行為,招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規(guī)定不予退還其投標保證金,以維護自身利益的行為。
?、俟こ探ㄔO項目。根據(jù)《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第81條和《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第58條的規(guī)定,“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shù)額的,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P>
?、跈C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稒C電產品采購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規(guī)定,投標保證金在下列任一情況發(fā)生時將被沒收:a.投標人在招標文件中規(guī)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b.中標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與招標人簽訂合同;c.中標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未能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履約保證金;d.中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交納招標服務費。
?、壅少忢椖?。根據(jù)《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75條規(guī)定,中標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采購單位不予退還其交納的投標保證金:a.中標后無正當理由不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簽訂合同的;b.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在投標文件中未說明,且未經采購招標機構同意,將中標項目分包給他人的;c.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6.1.3中標通知書
(1)中標通知書的性質
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發(fā)出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是要約邀請,遞交投標文件是要約,發(fā)出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投標符合要約的所有條件;它具有締結合同的主觀目的;一旦中標,投標人將受投標書的拘束;投標書的內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件。而招標人向中標的投標人發(fā)出的中標通知書,則是招標人同意接受中標的投標人的投標條件,即同意接受該投標人的要約的意思表示,屬于承諾。因此,中標通知書的發(fā)出不但是將中標的結果告知投標人,還將直接導致合同的成立。
(2)中標通知書的法律效力
《招標投標法》第45條規(guī)定,“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的,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敝袠送ㄖ獣l(fā)出后,合同在實質上已經成立,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與《合同法》一般性的規(guī)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不同,中標通知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時間為發(fā)出后。由于招標投標是合同的一種特殊訂立方式,因此,《招標投標法》是《合同法》的特別法,按照“特別法優(yōu)于普通法”的原則,中標通知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規(guī)定應當按照《招標投標法》執(zhí)行,即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1) 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中標人一旦放棄中標項目,必將給招標人造成損失,如果沒有其他中標候選人,招標人一般需要重新招標,完工或者交貨期限肯定要推遲。即使有其他中標候選人,其他中標候選人的條件也往往不如原定的中標人。因為招標文件往往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如果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招標人可以沒收投標保證金,實質是雙方約定投標人以這一方式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投標保證金不足以彌補招標人的損失,招標人可以繼續(xù)要求中標人賠償損失。因為按照《合同法》的規(guī)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
2) 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拒絕與中標人訂立合同,也必然給中標人造成損失。中標人的損失既包括準備訂立合同的支出,甚至有可能有合同履行準備的損失。因為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合同在實質上已經成立,中標人應當為合同的履行進行準備,包括準備設備、人員、材料等。但除非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我們不能把投標保證金同時視為招標人的違約金,即投標保證金只有單向的保證投標人不違約的作用。因此,中標人要求招標人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只能按照中標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計算,要求招標人賠償。
3) 招標人的告知義務。中標人確定后,招標人不但應當向中標人發(fā)出中標通知書,還應當同時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招標人的這一告知義務是《招標投標法》要求招標人承擔的。規(guī)定這一義務的目的是讓招標人能夠接受監(jiān)督,同時,如果招標人有違法情況,損害中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利益的,其他投標人也可以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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