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2年職稱日語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更新時間:2012-08-30 18: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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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人社發(fā)〔2012〕217號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公布我省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標準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洋浦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各系列、各專業(yè)主管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2〕61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確定2012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各語種、類別、級別我省合格標準為50分。
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確定的全國通用標準的(通用標準為60分),其成績通知單上不再注明有效期。符合我省標準的有效期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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