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級保險專業(yè)知識與實務輔導(4)
第二節(jié) 保險合同的訂立 $lesson$
一、保險合同訂立的原則
1.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
2.自愿訂立原則
3.合法性原則
二、保險合同訂立的程序
要約和承諾??投保和承保;
實務上表現(xiàn):
投保-要約 體現(xiàn)為索取投保單,如實填寫,認可費率和條款,交保險人。到達保險人生效;
承保-承諾 體現(xiàn)為經(jīng)審核認為符合條件,在投保單上簽字蓋章并通知投保人的,構(gòu)成承諾;
反復過程,簽發(fā)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不能只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內(nèi)部職能部門印章;
第三節(jié) 保險合同的內(nèi)容與形式
一、保險合同內(nèi)容概述
保險合同的內(nèi)容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當事人的權(quán)利和義務,主要通過保險條款加以固定;分為:必要條款和非必要條款;
特約條款;
我國《保險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保險合同應當包括如下事項:
?、佟”kU人名稱和住所;
?、凇⊥侗H?、被保險人的姓名或者住所,以及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邸”kU標的;
④ 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
?、荨”kU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
?、蕖”kU金額
?、摺”kU費以及支付辦法
?、唷”kU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⑨ 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狻∮喠⒑贤哪暝氯?
二、保險合同基本條款的含義:
1. 當事人和關系人的名稱和住所;
2. 保險標的;
3. 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明示的,不允許默示;
4. 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人實際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的時間可能不在保險期限以內(nèi);
5. 保險金額;
財產(chǎn)保險: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部分無效,對于不足額保險合同,保險金額的確定有三種方法:由投保人根據(jù)實際價值確定,由當事人雙方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情況協(xié)商確定,按照投保人根據(jù)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確定;人身保險不會發(fā)生超出保險價值的問題;
6. 保險費以及支付辦法;
7. 保險金賠償或者給付辦法;
8. 違約責任和爭議處理;
9. 訂立合同的日期;
三、保險合同的形式
(一)投保單;
(二)保險單或保險憑證;不構(gòu)成合同成立的要件,而是義務;
(三)暫保單;具有同等效力;
(四)其他書面協(xi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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