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經(jīng)濟師 > 經(jīng)濟師備考資料 > 2010年《中級經(jīng)濟基礎》:合同法律制度(3)

2010年《中級經(jīng)濟基礎》:合同法律制度(3)

更新時間:2010-06-17 10:24:2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三)效力未定的合同

  1、 效力未定的合同概念:

  效力未定的合同又稱為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因其缺乏相應的生效要件還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同時因其欠缺的并非合同生效的實質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實的發(fā)生而發(fā)生法律效力。

  2、效力未定合同分類

  (1)主體不合格的效力未定合同:是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相適應的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2)無權代理人訂立的效力未定合同:主要表現(xiàn)為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該合同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3)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轉自環(huán)球網(wǎng)校edu24ol.com

  【例題4:多選】2007年7月5日,甲授權乙以甲的名義將甲的一臺筆記本電腦出售,價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價格購買。乙遂對丙說:“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說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賣給你,他肯定也會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義以6000元將筆記本電腦賣給丙。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該買賣行為無效 B、乙是無權代理行為

  C、乙可以撤銷該行為 D、甲可以追認該行為

  E、乙與丙訂立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可變更或者撤銷的合同

  1.概念: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指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又稱為相對無效的合同。

  2.內容: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或顯失公平的合同,均屬于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合同。

  重大誤解,是指當事人一方因自己的過錯,而對合同的內容等發(fā)生誤解訂立的合同。

  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在緊迫或者缺乏經(jīng)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果沒有損害國家利益,也屬于可變更或者撤銷的合同。

  3.效力:可變更或者撤銷的合同在撤銷以前是有效的,是否撤銷由撤銷權人決定。

  【例題5:課后題第8題】下面( )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A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B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C無權處分訂立的合同 D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

  E顯失公平的合同

  (五)無效和可變更或撤銷的合同處理與締約過失責任

   2010經(jīng)濟師VIP保過班開始招生   

   2009年經(jīng)濟師考試真題及答案交流專題 

   環(huán)球網(wǎng)校2010年經(jīng)濟師考試網(wǎng)絡輔導熱招中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經(jīng)濟師資格查詢

經(jīng)濟師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經(jīng)濟師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經(jīng)濟師各地入口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