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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及評價工作的通知

更新時間:2010-03-31 15:22:3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審計廳

  關于做好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及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審計局,省級有關部門:

  根據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fā)〈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fā)〔2003〕4號)和《關于印發(f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fā)〔2002〕58)精神,按照審計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及評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審考辦字〔2010〕1號)的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做好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和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yè)知識考試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10月17日統(tǒng)一進行。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二)高級資格考試時間及科目: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參加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

  (4)從事審計、財經工作。

  2.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3.參加審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條第一款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1.凡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敬業(yè)精神。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2)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3)大學本科畢業(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4)大學?飘厴I(yè),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3.報名條件中任職年限的計算,從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時間開始,到2010年12月31日止。

  4.上述各款中的“相關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是指會計師、經濟師、統(tǒng)計師、工程師。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我省報名時間統(tǒng)一定于201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報名時各市、州將考生的一張一寸免冠照片(背面寫上考生姓名)貼在審計考試報名卡上,報名結束后于5月20日前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對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專業(yè)知識的人員,還需填寫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審查匯總表(見川人辦發(fā)〔2003〕41號文附件2)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隨報名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另一份匯總表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

  (二)報名程序

  1.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到當地職稱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報名。由本人提出申請,到當地報名點領取《審計考試報名卡》并填寫《2010年度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初、中、高級均填寫,見川人職〔2001〕5號文附1 ,以下簡稱《報名表》)以及《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見川人辦發(fā)〔2003〕41號文附件1,以下簡稱《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查推薦及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報考初、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應持已加蓋單位公章的《報名表》和學歷證明、身份證原件到當地人事考試報名機構,進行資格復審,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予以辦理報名手續(xù);報考高級審計師專業(yè)知識考試的考生應將已加蓋單位公章的《申報表》和學歷證明、身份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原件報當地審計局人教處(科)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復審并辦理報名手續(xù);中央及省直在蓉單位的報考人員由省審計廳人事教育處資格審查合格后,再到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新華大道三槐樹路2號,電話:86740101,網址:www.scpta.gov.cn)進行資格復審和辦理報名手續(xù)。

  各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都要落實責任制,資格審查人員要在《報名表》上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并加蓋公章,誰簽字誰負責。各地考試報名機構要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認真復核,重點核查各類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的原件。各市、州職稱工作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qū)資格報考人員的情況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要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原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2.各市(州)考試機構在指導考生填涂報名卡時,務必提醒考生將所有信息填涂完整、準確。其中:“所在地區(qū)”為51+市(州)代碼;“考試地區(qū)”全為5121;“考生報名號”為市(州)代碼+4位流水號。上述三個欄目均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填涂。

  3.考點考場全省統(tǒng)一設置在成都,準考證由審計署考試中心統(tǒng)一編排、打印,各地人事部門核準后發(fā)放?忌鷳{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和準考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手機等通訊工具一律不得帶入考座,違者按違紀處理?忌蓴y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場統(tǒng)一發(fā)放。

  四、考試收費標準根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97號和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的規(guī)定,報考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每人每科62元,報考高級審計師資格每人每科100元,各市、州按報名人數每人留存5元,其余經費報送“審計考試報名卡”時一并上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用于上繳審計署考試中心和考務支出。

  2010年審計師考試輔導招生簡章   轉自環(huán)球網校edu24ol.com

  2010年審計師考試時間: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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