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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初級經濟基礎》: 經濟法基礎知識(2)

更新時間:2010-12-24 13:52:44 來源:|0 瀏覽0收藏0

  二、經濟法的本質、特征和基本原則

  考試內容:

  1、經濟法的本質

  2、經濟法的特征

  3、經濟法的基本原則

  要點:

  1、經濟法的本質

  (1) 經濟法本質的兩層含義

  一般意義上的法的社會性和階級性等;

  經濟法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門的性質或屬性。

  (2)經濟法作為法的一個部門,集中體現為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是由經濟的社會化所導致的國家干預、參與經濟之法 。

 ?、?經濟法是平衡協調法

  平衡協調,是指經濟法的立法和執(zhí)法從整個國民經濟的協調發(fā)展和社會經濟利益出發(fā),來調整具體經濟關系,協調經濟利益關系,以促進、引導或強制實現社會整體目標與個體利益目標的統一。

 ?、?經濟法是社會本位法

  行政法以行政權力的設置和制約為核心,強調上下隸屬的行政關系,可以說是權力本位法;

  民法強調人人生來平等和自由,以個人權利為本位;

  經濟法則以社會利益和社會責任為最高準則,立足社會整體,以大多數人的意志和利益為重,屬于社會本位法。

 ?、?經濟法是系統、綜合調整法

  經濟法反映經濟關系分化與綜合兩種發(fā)展趨勢要求,體現法律的統、分調整機制功能的法律部門。

  經濟法通過具體制度和規(guī)范,分別細致地調整各種經濟關系;

  在總體上對經濟關系進行系統、綜合的調整。

 ?、?經濟法是經濟民主和經濟集中對立統一法

 ?、?經濟法是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法

  按照羅馬法的經典界說,規(guī)定國家公務的法為公法;規(guī)定個人利益的法為私法。而經濟法是介于公法和私法之間并對之進行平衡協調的以公為主、公私兼顧的新型的法。

  2、經濟法的特征

  (1)經濟性

  經濟法把經濟制度、經濟活動的內容和要求直接規(guī)定為法律。

  (2)政策性

  經濟的法律調整往往以政策先行,并賦予政策以法的效力。

  (3)行政主導性

  經濟法是直接調整體現國家意志的經濟關系,與政府的管理和參與有密切的關系。經濟法在強制性、授權性和法的實現方面均體現著濃重的行政主導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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