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2010年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09〕136號),現將我市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3月22日9:00-4月16日17:00。
全省考生(深圳除外)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2010年4月12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考生或單位持附件要求的“報考材料”到我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考試受理處進行“報名確認”并交費(繳費方式:①使用銀聯標志的儲蓄卡或信用卡繳費;②開具《中山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費),完成報名手續(xù)。地點:中山五路三號中榮大廈附樓三樓(即中山市人才交流管理中心內),電話:88230676。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科 目
6月19日上午 9:00-11:30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
下午 2:00-4:30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
6月20日上午 9:00-11:30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
下午 2:00-5:00招標采購案例分析
三、考試方式
(一)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兩個考試年度,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二)《招標采購法律法規(guī)與政策》和《項目管理與招標采購》兩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科目既有客觀題,也有主觀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招標采購專業(yè)實務》和《招標采購案例分析》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監(jiān)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1.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須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指定區(qū)域內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
(四)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fā)草稿紙。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荚嚨脑敿毜刂穼⒃跍士甲C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yè)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證書發(fā)放方式
在我市報名并通過考試的考生需要到我局專業(yè)技術人員管理科考試受理處領取合格證書,領取時間請留意中山市人事(機構編制)網(www.zsrsj.gov.cn)上的通知。
(四)收費
根據粵價〔2009〕135號文規(guī)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和考試大綱事宜,考生可登陸廣東省招標投標協會網站(www.gtba.net.cn)查詢。
附件:2010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
要求
中山市人事局
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
(一)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4年;
(二)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3年;
(三)取得含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類專業(yè)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yè),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工作滿2年;
(四)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專業(yè)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五)取得經濟學、工學、法學或管理學專業(yè)博士學位,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滿1年;
(六)取得其他學科門類上述學歷或者學位的,其從事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招標采購專業(yè)工作指在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單位和在依法設立的招標代理機構中專門從事招標互動的經歷,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6月18日。
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當出具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yè)工作實踐證明。
二、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招標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用A4紙從網上自行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fā)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yè)技術資格,不給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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