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9年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區(qū)人事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人事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人發(fā)〔1996〕116號)、《關于印發(f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1999〕4號)和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關于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免試部分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注字〔2001〕11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09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08〕75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稅務總局教育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7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5科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1、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6年; 2、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4年; 3、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2年; 4、獲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1年; 5、獲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對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8年者,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可報名參加注冊稅務師全部科目的考試。 (二)免試條件(考2科)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指在稅務部門或其它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yè)務工作)。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和中國臺灣居民,可按照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同意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居民參加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107號)和人事部、國務院中國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中國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有關要求,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埔陨蠈W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中國臺灣居民還須提交《中國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5日16:00。
(二)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資格審查時間為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6日16:00。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繳費確認時間為2009年元月5日9:00~元月17日16:00。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繳費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09年6月15日~6月18日
(五)考試時間
2009年6月19日
下午 14:00~16:30 財務與會計
2009年6月20日
上午 09:00~11:30 稅法(一)
下午 14:00~16:30 稅法(二)
2009年6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稅收相關法律
下午 14:00~16:30 稅務代理實務
各地于2009年3月5日前將報名信息數(shù)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全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一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 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
(一)首次報考全科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從事專業(yè)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省直報考全科人員,經湖北省國家稅務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qū)姚家?guī)X231號)進行資格審查(蓋章),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考生須辦理中國工商銀行或招商銀行網上支付卡)。
市州以下報考全科人員,經市、州、直管市、林區(qū)稅務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shù)厝耸驴荚囍行?院)繳費(見市州安排)。
(二)續(xù)報考生
已參加過報考全科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通過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shù)厝耸驴荚囍行?院)現(xiàn)場繳費(見市州安排)。
(三)免試部分科目人員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新老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資格證、職稱證、從事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免試部分科目手續(xù)。
省直報考人員,到湖北省國家稅務局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免試證明,經省職改辦資格審查(考生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后,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報考人員,到市、州、直管市、林區(qū)稅務主管部門辦理免試證明后,經當?shù)厝耸?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到當?shù)厝耸驴荚囍行?院)現(xiàn)場繳費(見市州安排)。 免試科目考生辦理免試證明手續(xù)的有關事宜,請按鄂國注稅發(fā)[2006]16號文件執(zhí)行。
考生繳費后方可確認報名成功。考生報名成功后,請在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湖北注稅”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欄目“網上報名”進行登記(網址:www.hb-n-tax.gov.cn)。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yè)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報名點的選擇
報考人員在網上選擇報名點時,可自愿就近選擇。武漢城區(qū)有省直和武漢市兩個報名點:省直報名點在武昌(湖北省人事考試院,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水果湖茶港軍轉小區(qū)1號樓),武漢市報名點在漢口(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武漢市江岸區(qū)黃孝河路5號)。
五、考試成績與信息管理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成績?yōu)闈L動管理,考5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為合格,方可取得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六、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4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稅務代理實務》為主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在考前務必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2B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七、考點設置
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點。
八、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guī)定,考試報名費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
九、考試大綱、考試用書
預訂考試大綱、考試用書的考生,請通過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網站“湖北注稅”(網址:www.hb-n-tax.gov.cn )“教材訂購欄目”辦理有關手續(xù)。 各地人事、稅務部門要高度重視,安排好網上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省直考區(qū)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jiān)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湖 北 省 人 事 廳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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