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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2008年稅務師考試報名12.19-1.3日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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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一、工作安排

    (一)省人事廳和省國稅局、省地稅局共同負責我省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

    (二)全省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各考區(qū)的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實施本考區(qū)考務組織工作。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各考區(qū)的稅務管理部門負責實施本考區(qū)的教材征訂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考區(qū)設置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時間為620下午、21日和22日全天,共兩天半時間??紖^(qū)設置除省直屬考區(qū)在南京市單獨設置考點外,各省轄市均分別在市區(qū)所在地設立考點。

三、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1年者。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yè)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年度當年年底。

(四)申請參加考試的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考生,其報名資格審查依照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國人部發(fā)[2007]78號規(guī)定執(zhí)行。

四、報名組織 

(一)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0712月開始,具體時間安排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定。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網上報名時間為20071217200814,報名網址: http://www.jsrsks.com.cn。

(二)網報軟件采用《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tǒng)》進行管理,有關軟件將通過OA平臺下發(fā)。

(三)各市人事局及省直報名點要積極做好本地區(qū)此項考試的宣傳發(fā)動、報名資格初審等項考務組織工作。要將報名方式、網址等及時對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詢服務工作,使考生有針對性地報名參加考試。

(四)根據人考中心函[2007]43號《關于加強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為加強考后數據統(tǒng)計分析,從2008年開始,將調整全國性考試報名數據庫結構,增加部分報名信息項(詳見考前規(guī)則中表結構設置),請各考區(qū)嚴格按照新的要求采集報名信息。

(五)凡報名參加此項考試的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guī)定將有關材料送所在市人事考試中心接受資格審查。

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的報考人員于200817?11將有關材料送江蘇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接受資格審查,地點:南京市中山北路55號,省國稅大廈20樓,聯系電話:83101997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yè)務工作證明原件。

考生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用將不再退回。   

(六)對于去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而言,只要在網上報名時填交上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和今年報考科目,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備查對于上年度檔案號遺忘者,江蘇省人事考試網站(網址:http://www.jsrsks.com.cn 將提供相關檔案號的查詢服務。

(七)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和省直報名點都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五、考試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8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仍設《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荚嚦煽儗嵭?SPAN lang=EN-US>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即考5個科目的必須在連續(xù)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六、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觀題,采用網絡閱卷,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請務必在考前提醒考生: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嚴格按照指導語要求,根據題號標明的位置在有效區(qū)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無聲、無儲存編輯功能)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tǒng)一放置考場指定處。“嚴禁攜帶資料及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座,違者按一般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荚囬_始后,如使用手機(開機狀態(tài))的,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B>考試時要嚴格檢查

除《稅收相關法律》科目外,其余4科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tǒng)一配發(fā),用后收回。

七、有關網上報名的注意事項

(一)因考生準考證由考生直接登錄相應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上無考生照片和考試機構印章,因此,各市應打印帶考生照片的考場座次表,供監(jiān)考人員使用。同時,要重視并抓好考前考務培訓工作,加強考場管理,要求監(jiān)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考生本人及身份證上的照片是否一致,認真核對考場座次表上的相關信息與考生準考證、身份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并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

(二)信息的更改與確認

1.無論是信息庫還是準考證,對于考生姓名中出現的諸如同音字、形似字等明顯的錯別字,應以考生出示的身份證為準,并做好有關更正記錄,及時報省人事考試中心修改報名信息總庫。

2.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fā)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考生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各地可以自行更改。

3.考生的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4.考生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記錄表》(各市自制,備查)。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2008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含考務費、試卷費、答題紙[]費等)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駐寧中央、省各直屬單位有需求收費票的考生請與省人事廳聯系,聯系電話:025? 83236117,屆時可憑準考證和銀行交費明細單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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