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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劑新希望!貴州財經大學MPA接收調劑!

更新時間:2021-04-08 14:33:28 來源:貴州財經大學研究生院 瀏覽26收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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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MPA考研調劑系統(tǒng)于3月22日開通,想要調劑的考生可以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里填寫自己的調劑意愿。為此小編為大家特別整理了“調劑新希望!貴州財經大學MPA接收調劑!”,希望給大家能帶來幫助!

貴州財經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考調劑公告(二)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 (教學廳函〔2018〕14號)以及貴州省教育廳和貴州財經大學相關文件要求,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有部分專業(yè)接受考生二次調劑,現(xiàn)將調劑相關事宜公布如下,請擬調劑考生及時關注學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提前做好調劑相關準備。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一)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二)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三)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四)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六)報考“少數(shù)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七)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八)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原則

(一)對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按其初試成績由高到低擇優(yōu)遴選進入調劑復試的名單。

(二)本次調劑指標沒有完成的專業(yè),其缺額指標由學校統(tǒng)籌安排。

三、調劑程序

(一)我校將于2021年4月12日10:00至2021年4月13日8:00開放調劑系統(tǒng),開放時間為22小時。

(二)符合調劑條件且申請調劑的所有考生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簡稱“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

(三)學校對調劑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核,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時向考生發(fā)送復試通知。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內回復確認,逾期未確認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四)調劑志愿鎖定時間。考生填報志愿后,系統(tǒng)鎖定時間為36小時。

四、調劑復試方式

(一)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貴州省招生政策規(guī)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信息公開、建立健全“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老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健全監(jiān)督機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調劑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復試平臺主要采用學信網開發(fā)的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操作方法詳見附件2)。同時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為確保遠程復試能夠順利開展,如復試中遇到網絡、系統(tǒng)問題等卡頓掉線而無法正常開展時,將啟動騰訊會議、釘釘、QQ視頻、微信視頻或電話連線等備用平臺開展復試。

(三)復試時間

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二次調劑考生復試于2021年4月15日進行。具體時間如下: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開始。

五、調劑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工作由相關學院具體負責,資格審查必須嚴格進行。

(一)資格審查考生范圍

接收到我校同意參加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截止至4月14日12:00前務必向相關學院提交資格審查材料;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遠程網絡復試,對于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復試前未能按規(guī)定將資格審查材料在線提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二)資格審查內容

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思想政治考核表(見附件3)等。

(三)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的考生,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名單中,并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四)同等學力考生人員提供相應畢業(yè)材料。

(五)提前畢業(yè)的考生要提供其所在學校出具的修完學分、能夠提前畢業(yè)的證明。

(六)提交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忌韬炗喺\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4)。在復試、錄取過程中,一經發(fā)現(xiàn)考生提供虛假信息和證明資料,隨時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

以上審查材料請考生以電子版形式發(fā)送到所調劑學院指定郵箱,郵件以“考生姓名+申請調劑專業(yè)方式+聯(lián)系電話”命名。各學院接收資格審查材料郵箱及聯(lián)系方式如下:

學院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材料接收郵箱工作群(QQ號)

大數(shù)據統(tǒng)計學院余老師0851-88686269503023849@qq.com759961986

大數(shù)據應用與經濟學院(貴陽大數(shù)據金融學院)周老師0851-88510575gcdyjxkb@163.com785743006

工商學院馬老師0851-886283191829934053@qq.com494264116

會計學院崔老師0851-88510793303791839@qq.com949248758

信息學院崔老師0851-88632530383862321@qq.com767907473

公管學院黃老師0851-88628960598890726@qq.com739267074

文學院鄧老師0851-88635351532340509@qq.com366494426

法學院魏老師0851-88691488987881226@qq.com859040843

(八)按照《貴州省發(fā)展改革委 貴州省財政廳 貴州省教育廳關于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費及有關問題的通知》(黔發(fā)改收費〔2014〕641號)的要求,我校研究生復試費每生100元(具體收費方式另行通知)。

六、調劑復試內容

(一)復試內容

1.復試內容包含招生專業(yè)目錄中的復試科目、綜合素質能力和英語素質能力三個方面,均以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2.復試科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素養(yǎng)。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xiàn)、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創(chuàng)新精神和能力等。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復試科目增加思想政治理論試題,綜合測試考生思想政治理論水平。

3.綜合素質能力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舉止表達和禮儀、心理健康、遵紀守法、實踐等方面情況。

4.英語素質能力主要考察學生英語聽、說及實際運用的能力。內容以日常會話及專業(yè)基礎知識為主。

5.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所報考專業(yè)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以網絡遠程方式進行。

(二)成績計算

1.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yōu)閺驮嚳颇?占復試成績50%)、綜合素質和能力(占復試成績30%)、英語素質和能力(占復試成績20%)三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2.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

按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各自所占權重計算綜合成績,并以此作為最終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的依據。綜合成績計算如下:

初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復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50% +復試成績×50% (其中公共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50% +復試成績×50%)。

七、調劑具體錄取辦法

(一)調劑復試考生以其綜合成績作為錄取標準。

(二)各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調劑復試工作小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將排序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確定。

(三)調劑錄取排序:按專業(yè)劃分,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四)對于綜合成績分數(shù)相同的考生。按照初試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如出現(xiàn)綜合成績分數(shù)相同,初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單科成績依次進行排序錄取(首先按科目一成績排序;如科目一成績相同,按科目二成績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成績都相同,按科目三成績排序;如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成績都相同,按科目四成績排序)。

(五)調劑擬錄取名單網上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研究生培養(yǎng)學院調劑復試工作小組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考生的投訴并進行相關處理。

八、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結合疫情防控特殊情況,體檢由學生提交指定醫(yī)療機構出具的體檢表,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

九、監(jiān)督和復議

(一)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嚴肅處理違紀、違規(guī)事件。

(二)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三)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jiān)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

(四)復試工作全程接受監(jiān)督。研究生復試工作歡迎社會各方面、考生及家長的監(jiān)督,并全程接受校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的監(jiān)督檢查。監(jiān)督舉報電話為:0851-88510523。

十、其他

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我校的調劑工作辦法,以及相關專業(yè)不同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養(yǎng)、獎助、就業(yè)等相關政策。

附件:1.貴州財經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專業(yè)目錄

以上就是小編“調劑新希望!貴州財經大學MPA接收調劑!”的分享內容,希望對考生有所幫助。您可以使用環(huán)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幫助您更快的獲取考試動態(tài)。您還可以點擊下方免費下載按鈕,下載考研相關備考資料呦!

分享到: 編輯:周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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