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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師范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更新時間:2019-03-19 22:00:44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81收藏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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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4所自劃線院校分數線業(yè)和國家線已公布完畢。穩(wěn)穩(wěn)過線的同學即可全心準備復試了,環(huán)球網??佳蠱BA小編為大家分享“2019年福建師范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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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師范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

復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錄取質量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為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促進復試工作的規(guī)范化和制度化,完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的培養(yǎng)選拔機制,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18〕5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以及福建省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關精神,根據《福建師范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堅持全面考查。在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重點考核。

(四)堅持客觀評價。業(yè)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五)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學院依照學校要求,成立由學院黨政領導、紀委書記、學位點負責人、指導教師和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教師等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成立復試小組;成立由學院紀委書記和紀委委員等組成的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

三、復試基本要求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均應參加復試。推免生及保留入學資格期滿申請入學者可不再參加復試。

(二)統考生應符合《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考生的要求方可參加復試,合格生源數多于計劃數的專業(yè)可提出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計劃”(下稱“少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下稱“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由學校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后另行公布。

(三)各專業(yè)采取差額復試的方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原則上不超過200%。

(四)學科教學(化學)專業(yè)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執(zhí)行統一的復試分數線且合并復試。

(五)學院根據復試需要,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

四、一志愿考生復試

(一)3月21日前,學院將在學院網站公布一志愿復試人員名單,請考生攜帶有關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納復試費并按要求參加復試。

(二)3月28日前,考生到學院進行資格審核并參加復試??忌詧竺畔闇?,在復試報到時提供以下材料:

1.往屆本科畢業(yè)生: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本科畢業(yè)證書原件、《現實表現情況表》原件、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復試費繳納成功頁面截圖;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學生證原件、《現實表現情況表》原件、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復試費繳納成功頁面截圖;

享受國家規(guī)定加分政策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將加分項目相關材料和本人申請書提交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考生對其初試總成績進行相應加分。

對持不合格證件、復試材料不全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

(三)復試通過擬錄取的考生由學院統一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發(fā)布待錄取信息,請考生及時登入系統查看。

五、調劑復試

4月15日前,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次或若干次調劑復試工作,具體名單及時間安排,請考生及時登錄研招網或學院主頁查看。報考我校的調劑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院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一)調劑程序

1.考生登陸研招網,填報調劑意愿,經學院審核通過后通知復試;

2.學院參照一志愿考生復試程序組織考生復試;

3.復試合格的考生由學院發(fā)出“同意待錄取”的通知,并經考生網上確認;

4.未按照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將在確認時間截止后取消相應資格。

(二)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國家A類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單考生不能參與調劑;

6.“少干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調劑政策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7.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8.不接受以下考生調劑:

(1)不符合學院調劑要求者;

(2)未上研招網填報調劑志愿者;

(3)不符合教育部其他調劑要求者。

(三)調劑考生在復試時應向學院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原件、準考證、《調劑申請表》原件、《現實表現情況表》原件;

2.本科階段成績單復印件;

3.本科畢業(yè)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及學歷(應屆生為學籍)驗證報告復印件;

4.個人簡歷;

5.獲獎證書復印件;

6.外語過級證書或成績單復印件;

7.復試費繳納成功頁面截圖。

(四)專業(yè)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序進行申請。

六、復試內容及復試方式

(一)主要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

(1)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對本學科(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的了解及在本專業(yè)領域發(fā)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本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事業(yè)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

(3)人文素養(yǎng);

(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包括考生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鑒定,以及對考生人事檔案的審查(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不調人事檔案)。

(二)復試主要方式

復試方式為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主要內容為專業(yè)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占80分,外語聽說能力占20分。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針對學科教學(化學)專業(yè),面試時須展示5分鐘的片段教學,內容從高中化學課本必修1中抽取,課本自帶,版本不限。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計分,結果為:合格與不合格。

七、體檢

一志愿考生持身份證、一寸照片及體檢費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我校醫(yī)院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待學院與校醫(yī)院協調后另行通知。調劑考生在復試時,需參加學院組織的體檢,或提供2018年10月以來我校醫(yī)院或報考單位醫(yī)院或三甲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

福建師范大學研究生體檢項目要求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頁文檔下載區(qū),對考生的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和《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2010]22號文)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八、錄取辦法

(一)各專業(yè)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計劃內(區(qū)分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計劃)依次錄取( “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研究生招生計劃”及“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排名單列)。

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50%+復試成績×50%。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錄?。?/p>

1.復試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質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檔案審查不合格者;

4.體檢不合格者。

(三)被擬錄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因工作需要,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年限一般為1年。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及期滿入學按照我校研究生學籍管理有關規(guī)定辦理。

九、錄取類別

(一)錄取時應確定學習方式、就業(yè)方式。碩士研究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形式,按就業(yè)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類型。除“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外,我校全日制招生專業(yè)僅招收非定向就業(yè)考生,非全日制招生專業(yè)僅招收定向就業(yè)考生。學習方式及就業(yè)方式一經確定,不得更改。

(二)擬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的考生憑《調檔函》,須于5月16日前將人事檔案寄達我院黨委(有工作單位的報考者,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其中往屆生應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學報到時上交工資關系證明材料。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如不能按期將人事檔案調寄我校的,須由考生所在學院黨委出具書面情況說明,明確檔案不能及時調取的理由和檔案擬寄出日期(寄達時間不得超過錄取當年8月31日),否則不予錄取。

擬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須于5月16日前,將簽訂好的《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寄達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單位與網報時填寫的用人單位不一致的須作出說明。

考生不能按期調取人事檔案或簽定《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合同》而影響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

十、錄取審核程序

(一)學院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及有關材料送交校研究生院審核。

(二)校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并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

(三)學校根據教育部錄取檢查結果、調檔情況及合同簽訂情況向錄取的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十一、學費與獎助體系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學費為每生每學年8000元。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0000元;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6000元;學業(yè)獎學金:一、二、三等獎每生每年分別為10000元、6000元、3000元;“三助”中的“助教”、“助管”崗位津貼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助研津貼由老師或課題組發(fā)放。

學校開展優(yōu)秀科研成果、優(yōu)秀學位論文等項目評選活動,鼓勵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和到高水平大學、科研院所訪學。同時,學校積極引入多種社會資金,對研究生的學習、生活進行獎勵或資助。

定向就業(yè)的學生不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不享受現行相關獎助學金政策。

以上獎勵和資助以具體文件實施為準。

十二、招生紀律

學院會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自覺接受校紀委、監(jiān)察處將對復試錄取工作的全程監(jiān)督檢查,對違反教育部招生有關規(guī)定、弄虛作假,或給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學院和個人,將由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予以處理。校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91-83402619(學院咨詢電話)、0591-22868166(學院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7434(校研招辦)、0591-22867115(校監(jiān)察處)。

十三、其他

(一)考生應于復試前(學院確定一志愿復試名單或調劑考生接受復試通知一個工作日后)網上繳納復試費(130元/生,詳見“繳費說明”,繳費說明鏈接:http://yjsy.fjnu.edu.cn/e1/ae/c9815a188846/page.htm)??忌捎?019年5月3日-11日上班時間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領取復試費發(fā)票,逾期不再保留。未參加復試的考生,其繳納的費用將于此期間退回原網銀賬戶。

(二)本辦法由福建師范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2019年碩士招生復試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請查看我校研究生院與本學院網站的相關通知。請各位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三)本辦法如與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或學校公布的最策有出入,以教育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公布的政策為準。

化學與材料學院2019年碩士招生復試領導小組

2019年3月18日

 

以上是小編整理的“2019年福建師范大學化學與材料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通知”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對考生有所幫助,更多考研復試調劑,考研分數線信息盡在環(huán)球網校MBA面授復試調劑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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