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監(jiān)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guī)》考點:建設工程風險對策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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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風險對策種類及要點
風險對策包括: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自留和風險轉移
風險回避就是以一定的方式中斷風險源,使其不發(fā)生或不再發(fā)展,從而避免可能產生的潛在損失。
損失控制可分為預防損失和減少損失兩方面工作。一般來說,損失控制方案都應當是預防損失措施和減少損失措施的有機結合。制定損失控制措施必須以定量風險評價的結果為依據(jù),還必須考慮其付出的代價,包括費用和時間兩方面的代價,損失控制計劃系統(tǒng)一般應由預防計劃(有的文獻稱為“安全計劃”)、災難計劃和應急計劃三部分組成。
風險自留就是將風險留給自己承擔,是從企業(yè)內部財務的角度應對風險。風險自留與其他風險對策的根本區(qū)別在于:它不改變建設工程風險的客觀性質,即既不改變工程風險的發(fā)生概率,也不改變工程風險潛在損失的嚴重性。風險自留可分為非計劃性風險自留和計劃性風險自留兩種類型。非計劃性風險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風險意識、風險識別失誤、風險評價失誤、風險決策延誤、風險決策實施延誤。計劃性風險自留應預先制定損失支付計劃,常見的損失支付方式有以下幾種:從現(xiàn)金凈收入中支出、建立非基金儲備、自我保險、母公司保險。
風險轉移是建設工程風險管理中非常重要而且廣泛應用的一項對策,分為非保險轉移和保險轉移兩種形式。
非保險轉移又稱為合同轉移,因為這種風險轉移一般是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將工程風險轉移給非保險人的對方當事人。建設工程風險最常見的非保險轉移有以下3種情況:業(yè)主將合同責任和風險轉移給對方當事人;承包商進行合同轉讓或工程分包;第三方擔保。
保險轉移通常直接稱為保險,對于建設工程風險來說,則為工程保險。通常,由建設工程業(yè)主或承包商作為投保人購買保險,將本應由自己承擔的工程風險(包括第三方責任)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使自己免受風險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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