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項考試抽查對象對照自己所參加考試的考務文件,根據(jù)本人適用的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提供核查所需材料。
抽查對象應對本人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guān)條款處理。
被抽查到的考生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準備材料,按期進行核查。經(jīng)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進行核查的,成績作廢,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咨詢電話:0562-2168521(市人社局專技科)
0562-2168711(考試院考試科)
部分一級建造師考生在考前可能不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考試資格,就貿(mào)然參加考試,導致成績合格,資格審核卻不符合。遇到這種情況,建議考生取消本年度的考試成績,在取得相應的資格后重新報考。因為誤解報考條件并主動取消考試成績的考生是不會受到處罰的,不影響參加下一年的一級建造師考試。
考生可以攜帶本人身份證、注銷本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科目的申請書,到當?shù)厥腥耸驴荚囍行霓k理相應手續(xù)就可以了,在取得報考條件的相應資格后可以重新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