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刑法學復習資料解析:瀆職罪
推薦輔導班型:2014年自考保過班全新上線 不過免費重修|2014年自考英語簽約保過套餐熱招
瀆職罪
主體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包括在國家機關以外從事公務的人員,是一個人狹于國家工作人員概念表現為新立法企圖在政企分開方面有所體現,只有一個罪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可以構成,那就是泄露國家秘密罪或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
1.關于濫用職權罪,注意其后果,因為它以造成損害后果的要件,造成死亡1人以或重傷了3人以上,直接在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這樣的情形之一,可以構成犯罪。其次要注意的是法條競合問題,涉及到濫用職權的情形,本法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本法規(guī)定,作為瀆職罪,除了一般的濫用職權以外,還有具體的濫用職權,象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私放在押人員,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還有放縱走私,這些犯罪都有濫用職權的性質,這種情況下,法津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法條競合的原理,適用特別的規(guī)定。
2.玩忽職守罪,玩忽職守的后果和濫用職權的基本特征類似,主要區(qū)別在行為方式上,濫用職權往往是自以為是,不按照程序履行職責,或者是超越職權的范圍來行使職權,經常表現為濫用職權;而玩忽職守是因為行為人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責任,這是二者的基本區(qū)別,但很難說二者之間有一個截然的界限,因為它們是同一條所規(guī)定的,關于玩忽職守的第二個問題,也是法條競合問題,就是沒遇到法律有特別規(guī)定的玩忽職守情形的,適用特別的規(guī)定,選擇的規(guī)定特別明顯,如400條的失職致使在押人是脫逃罪,這個失職行為就是玩忽職守行為;398條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406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鑒訂履行合失職罪。408條環(huán)境監(jiān)管失職罪。412條的商檢失職罪,這些都是玩忽職守,有特別規(guī)定,依照特別規(guī)定,沒有特別規(guī)定的,依照397條定玩忽職守罪,這是要注意的。
3.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這個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但是法律又規(guī)定,如果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本罪,可以本罪來定罪處刑,盡管如此,還是認為它是特殊主體的犯罪,但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可以構成。關于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主要是和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的界限這個要注意,如果行為人是國家工作人員,違反保密法規(guī),故意向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提供國家秘密后,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另外本條還有一個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注意罪名各就行了。
4.徇私枉法罪,本罪發(fā)生在刑事訴訟中,主要行為有三種情況。
一是枉法包庇、二是枉法追訴,就是使無罪的人受到追究、三是枉法裁判,這個枉法裁判是對刑事條件的枉法裁判;主體是司法工作人員。如果記錄人,書記人員如果就案件關鍵的情節(jié)做虛假的記錄的,則應該以偽證罪論處。
5.枉法裁判罪 399條第2款是枉法裁判罪,它指的是在民事,行政訴訟中,也就是非刑事的訴訟中,顛倒黑白,做枉法裁判,和徇私枉法罪不一樣,注意二者的區(qū)別;
最后還有一個數罪并罰問題,就是因為受賄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的,依法不實行數罪并罰,法律明文規(guī)定擇一重罪處罰。這個可以理解為受賄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之間有牽連關系。
6.私放在押人員罪
非司法工作人員幫助在押人員脫逃的,應以脫逃罪的共犯論處;司法工作人員未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在押人員脫逃的,也應以脫逃罪的共犯論處; 司法工作人員私放在押人員時,被釋放的在押人員構成脫逃罪,不構成私放在押人員脫逃罪的共犯。
編輯推薦:
2014年各省市自考次數及時間調整專題|2014年7月各省市自考成績查詢入口
2014年10月各地自考報名時間及報名入口|自學考試頻道|自學考試論壇
最新資訊
- 考前必背!自學考試《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論述題高頻考點2024-10-19
- 自考報考策略:科學搭配科目,加速畢業(yè)進程2024-07-20
- 2025年考研考生五一假期,英語科目應該如何復習?2024-05-03
- 備考指南!2024年4月自學考試考前要做哪些準備?2024-03-31
- 考前備考沖刺!自考如何一次就過?2024-03-30
- 考點匯總:《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論述題2024-03-25
- 備考資料:《中國近現代史綱要》簡答題考點匯總2024-03-25
- 自考可以從哪些維度進行備考?2024-02-17
- @自考生,這里有備考技巧2024-02-17
- 自學考試備考復習方法!建議收藏202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