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直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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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直機關選調公務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直機關決定在廣東省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36名。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選調對象為廣東省范圍內的機關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具有公務員身份的人員。
二、選調職位(詳見附件1)
三、選調條件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
(二)2013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三)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專業(yè)及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四)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選調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選調程序
(一)職位查詢
本次公開選調的具體報考職位及資格條件在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qxrs.gdqx.gov.cn/)網站查詢。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7月14日至18日(法定休息日不辦理報名),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清新區(qū)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
清新區(qū)太和鎮(zhèn)玄真路10號204室。
3.報名要求: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須提交《2014年清遠市清新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附件2)、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須由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并蓋章)、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要求同公務員登記表)、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張(同版)及如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本人戶籍所在地鎮(zhèn)(街道辦)計生部門出具的計生證明原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
(三)考試
區(qū)委辦(101)、區(qū)編辦(125、126)職位,因要求選調對象有較強的文字綜合、分析解決問題、組織協(xié)調的能力,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其他職位的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1)區(qū)委辦、區(qū)編辦職位
內容:一小一大兩篇文章的寫作,考核考生的綜合解決問題和寫作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時間: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2:00。
(2)其他職位
內容: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政治理論、法律法規(guī)、公文寫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礎知識等)和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命題及評卷委托有關機構承辦。
時間:2014年7月25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清遠市清新區(qū)何黃玉湘中學(清遠市清新區(qū)太和鎮(zhèn)清和大道67號)。
筆試成績及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清新區(qū)人社局網站(http//qxrs.gdqx.gov.cn/)上公布,并在清新區(qū)人社局張榜。
2.面試
每一職位面試人選由報考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選調職位數與面試人數按1:3的比例計算,不足1:3比例的則按實際人數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通知將在公布筆試成績后的12個工作日內發(fā)出。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員須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3.(區(qū)委辦、區(qū)編辦職位的)組織考察
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
4.綜合成績計算
(1)區(qū)委辦、區(qū)編辦職位
筆試、面試、組織考察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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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清新區(qū)人社局組織實施??忌鷮w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當天提出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最終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須于接到電話通知后按我局安排(3個工作日內)進行,逾期視作放棄。如出現缺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五)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清新區(qū)人社局負責。如因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將根據實際需要按該職位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等確定擬選調人選后,在清新區(qū)人社局網公示5天。
五、辦理相關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即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動手續(xù)。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其他
(一)本次公開選調公務員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由考生自付。
(二)報考人員若進入選調名單后,無論何時因何種原因在原單位提拔的,一律按所報的職位辦理調動手續(xù)。如不接受此要求的,視為放棄選調資格。
(三)選調人員從到清新區(qū)上班之日起,5年內不得調離清新區(qū)。
(四)為保證本區(qū)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隊伍的相對穩(wěn)定,本次選調考試,每個鎮(zhèn)原則上最多只能錄取2人。做法是,在該鎮(zhèn)所有參加選調考試人員中,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前2名。
以上公告由清新區(qū)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負責解釋,咨詢電話:5826200。
點擊下載:
1.2014年清遠市清新區(qū)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xls
2.2014年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清遠市清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O一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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