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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招聘公告

更新時間:2013-05-16 13:02: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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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四川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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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選人用人機制,提高教師隊伍素質,根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文件精神,經區(qū)委、區(qū)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0名農村中小學教師,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招聘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及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二)招聘基本條件和要求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符合《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guī)定要求,并能適應考聘學校的工作、生活環(huán)境條件。

  (3)委培、定向畢業(yè)生,在職人員須征得原單位同意。

  (5)報考年齡不超過30歲(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報考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事業(yè)單位的。

  (三)招聘專業(yè)條件及其他條件:

  符合本公告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條件及其他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嘉陵區(qū)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三、報名及繳費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3年5月29日至6月5日18:30(含星期六、星期天)。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在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市場報名(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樓一樓),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須帶以下資料:

  1、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2013年應屆師范類畢業(yè)生由所在院校出具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相關證明,2013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yè)生由所在院校出具畢業(yè)證相關證明,出具的證明務必注明報考者所學專業(yè)、學歷層次、取得畢業(yè)證的時間,以及能夠取得何種層次(高中\(zhòng)初中\(zhòng)小學\幼教等)、何種學科的教師資格證的時間,證明信息不全不齊者不予認可;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應、往屆畢業(yè)生,須出具由省招委發(fā)放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通知單和普通話等級證書,此三樣依據不全者不予認可;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委培生、定向生及行政企事業(yè)單位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一份;

  5、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張。

  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區(qū)教育局共同進行資格審查,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進行監(jiān)督,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才能報名。中、小學可兼報,但每個考生限報中學或小學中的一個學科。所有報考者必須在報名處留存有效聯系方式(留有座機號碼的要注明區(qū)號,留存手機號碼時要注明本地手機或外地手機);

  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及報考小學崗位者多學科報考的,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且責任自負。

  (二)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繳費每科50元(單報中學或小學崗位的共計100元,兼報中小學教師崗位的共計200元。)。

  (三)崗位調整

  1.開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fā)〔2006〕9號)要求,結合招聘單位實際,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的特殊崗位,經批準可放寬到2:1。

  2.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按規(guī)定調減該崗位招聘名額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四)準考證領取

  報名并繳費的報考者,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收費票據于2013年6月28日9:00-18:00到區(qū)教育局政工股領取準考證,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

  考試成績計算辦法:

  考試總成績 =《綜合知識》筆試成績×50%+《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50%+政策性加分

  所有成績計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1、筆試科目:《綜合知識》(《綜合知識》筆試范圍: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育學、心理學基本理論及教師職業(yè)道德,詳見附件2《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占50%)和《專業(yè)知識》(占50%)。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

  2、筆試時間:筆試定于2013年6月29日舉行。其中報考中學教師崗位的于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筆試;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于2013年6月29日(星期六)下午15:00-17:30筆試。缺考筆試科目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3、政策性加分:按照《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以上團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指《綜合知識》筆試與《專業(yè)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按《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guī)定加分。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fā)〔2011〕16號)和《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規(guī)定的退役士兵,按規(guī)定加分。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3年6月5日。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務于2013年6月5日前在工作時間將服務所在地縣以上相關部門出具(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由縣<市、區(qū)>團委出具,“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由縣<市、區(qū)>人社局出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由縣<市、區(qū)>教育局出具,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成都市參照省“三支一扶”計劃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員須提供省“三支一扶”計劃協調管理辦公室蓋章的服務證書。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yōu)秀士兵》、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加蓋了公章的復印件交報名處,以便審查。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且責任自負。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進行加分。

  4、考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3年7月3日在嘉陵教育網(http://www.jlqedu.cn/)上公布。對本人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于2013年7月4日下午18:00前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在區(qū)教育局政工股登記查分學科,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結果將于2013年7月6日在嘉陵教育網上公布。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各學科體檢人員(若錄取崗位的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則先按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若專業(yè)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進行加試面試,加試工作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區(qū)教育部門、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共同組織。兼報小學崗位的,若中學、小學同時上錄取線,則按中學崗位錄取。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川教〔2004〕295號)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2013年7月6日在嘉陵教育網(http://www.jlqedu.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注意上網查閱。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六、考核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及報考資格復審確認,考核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013年7月9日至7月12日考生提交所在院;虍數嘏沙鏊鶡o違法違紀證明;往屆畢業(yè)生提交個人檔案。

  2013年7月9日至7月31日應屆畢業(yè)生提交個人檔案、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報名時出具教育學、心理學成績通知單和普通話等級證書的非師范類畢業(yè)生提交教師資格證。

  未按時提交有關證件及個人檔案者,視為考核不合格。

  對于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空出的崗位分學科按有關程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一次后,因上述原因再次空出的崗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擬聘人員名單于8月12日前在嘉陵區(qū)教育網(http://www.jlqedu.cn/)上公布。

  公示內容包括人員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人員資格,不再予以審核確認;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可先進行審核確認,但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人員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培訓:

  擬聘公示后,所有新聘教師必須參加崗前培訓,不參加崗前培訓和崗位選擇的視為自愿棄聘。自愿棄聘空出的崗位一律不再補錄。

 、排嘤枙r間:2013年8月24日至8月26日。

 、婆嘤杻热荩簬煹陆逃、班主任工作、教學法講座、老師報告等。

 、桥嘤枅蟮降攸c:區(qū)教育局。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擬聘人員由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guī)定進行審核確認,通過審核確認的擬聘人員取得聘用人員資格。經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人員因棄權出現的招聘名額空額,不予遞補。

  1、擬聘人員崗位選擇:2013年8月26日公布供選擇的學校及崗位,擬聘人員于2013年8月27日在區(qū)教育局集中,按考試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選校。選擇高完中的,須加試面試后按面試成績選擇具體學校。

  2、聘用手續(xù)的辦理:2013年8月31日前,擬聘用人員到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qū)教育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各用人單位按川府辦[2002]40號規(guī)定與擬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按規(guī)定對擬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一周內(以區(qū)教育局開到學校的通知手續(xù)時間為準)不到學校報到上班,視作自愿棄聘。

  3、聘用去向:嘉陵區(qū)農村中小學。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guī)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jiān)察廳印發(fā)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特別提示

  1、公招過程中如有相關通知(公告)、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和嘉陵區(qū)教育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

  2、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3、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二、有關咨詢、監(jiān)督電話

  咨詢電話:0817-3630310(南充市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股)

  0817-3886017(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政工股)

  監(jiān)督電話:0817-3631035(中共南充市嘉陵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

  附件:崗位要求一覽表.xls

  南充市嘉陵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嘉陵區(qū)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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