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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初任檢察官考試公基基礎:法的作用

更新時間:2013-04-26 12:58:05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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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的作用泛指法對人們的行為及社會關系和社會生活發(fā)生的影響。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對人們的行為及社會關系和社會生活發(fā)生的影響。

  1.法的規(guī)范作用

  作為國家制定的社會規(guī)范,法具有告示、指引、評價、預測、教育和強制等規(guī)范作用。

  (1)告示作用:法律代表國家關于人們應當如何行為的意見和態(tài)度。

  (2)指引作用:法是通過人們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以及違反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責任來調整人們的行為的。

  (3)評價作用:法律作為一種行為標準好尺度,具有判斷、衡量人們的行為的作用。

  (4)預測作用: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人們可以預先知曉或估計到人們相互間將如何行為。

  (5)教育作用

  (6)強制作用:在于制裁違法行為。

  2.法的社會作用:

  (1)維護統(tǒng)治階級的階級統(tǒng)治。

  (2)執(zhí)行社會公共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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