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家公務員 > 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 > 公務員招考殘疾歧視第一案遭法院駁回

公務員招考殘疾歧視第一案遭法院駁回

更新時間:2012-07-05 09:43:58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公務員招考殘疾歧視第一案遭法院駁回

  本報訊 記者李光明因認為在參加公務員考試中受到歧視,安徽舒城人宣海將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告上法庭(本報6月7日案件版曾作報道),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qū)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其訴訟請求。

  針對2011年11月宣海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安徽省人社廳未提供便利不作為一案,一審法院認為,宣海是低視力殘疾人,不屬于盲人,宣海要求安徽省人社廳為其提供專人考場、盲人試卷或電子試卷或?qū)H俗x題等無障礙服務,無法律依據(jù);針對宣海報考安徽公務員因視力低下被取消報名資格一案,一審法院認為,根據(jù)《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實施細則》規(guī)定,宣海屬于視力低下人員。由于視力低下人員可能影響到正常履行工作職責,故不在安徽省2012年公務員招考、錄用范圍之內(nèi)。安徽省人社廳在對宣海的資格審查后,作出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決定,未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接到一審判決后,宣海認為,不論是盲人還是視力低下者,都應該享有平等報考公務員和通過公務員崗位來參與或管理國家、社會事務的權利。自己持有國家頒發(fā)的《殘疾證》,應該享有殘疾人保障法等關于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權利。

  因此,宣海向合肥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

  2013國家公務員網(wǎng)絡輔導火熱招生    2012年國考真題及答案解析匯總

  輔導老師王博做客搜狐訪談實錄    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輔導課程免費試聽

  2012年選調(diào)生、招警考試報名時間等事項匯總  

  全國各省2012年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等事項匯總

  更多相信信息:國際公務員頻道   地方公務員頻道  公務員論壇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國家公務員資格查詢

國家公務員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國家公務員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