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家公務員 > 國家公務員報考指南 > 2010年北京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2010年北京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

更新時間:2010-08-16 10:15: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國家公務員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qū)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zhí)顚憟D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2010年北京下半年公務員考試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4年8月16日至1992年8月16日期間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擬任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具有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yè)單位、村(社區(qū))組織及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jīng)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按照我市有關規(guī)定,被聘任為村黨支部書記助理、村委會主任助理;被聘用到農(nóng)村中小學進行支教活動的高校畢業(yè)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且在禁考期內(nèi)的人員,現(xiàn)役軍人、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gòu)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2010年下半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通知

  2010下半年北京公務員考試各級機關錄用職位表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北京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分享到: 編輯:環(huán)球網(wǎng)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國家公務員資格查詢

國家公務員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國家公務員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shù)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huán)球網(wǎng)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