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蕪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全市事業(yè)單位人力資源配置, 適應事業(yè)單位發(fā)展的需要,根據《蕪湖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招聘辦法》(蕪人?2007?98號)文件規(guī)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市人社局)決定組織實施2010年全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組織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試講)、體檢和考察、公示和審批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方式一: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筆試,其余招聘工作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審批聘用除外)。詳見附件一。
方式二: 市人社局委托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各高校負責組織實施招聘工作(審批聘用除外)。詳見附件二。
受委托的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各高校擬定的招聘實施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220.178.191.51/)、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hpta.gov.cn/)、蕪湖人才網(http://www.whrs.gov.cn/)上發(fā)布。實施方案一經公布,不得更改。
三、招聘計劃
2010年全市事業(yè)單位招聘計劃共計310名。其中:采用方式一組織招聘的計劃42名;采用方式二組織招聘的計劃268名。
四、招聘條件
(一)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應、歷屆畢業(yè)生;
(二)遵紀守法,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三)各職位的年齡、專業(yè)等要求見職位表(年齡要求在32周歲以下的系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系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各類錄(聘)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處理期內的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含研究生),不得報考。
五、招聘程序
(一)報 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hpta.gov.cn/)。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統(tǒng)一時間為2010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6:00。
2、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登錄網站進行報名,在網上閱知并簽署“考試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蕪湖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并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真實無誤,并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取消相應環(huán)節(jié)資格等處理。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3、資格初審和網上繳費
市人社局組織并指導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集中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
報考人員于報名后至6月13日16:00前登錄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查詢是否通過了報考資格初審。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資格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報考資格初審的,在6月14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必須于6月16日16:00前通過銀行柜面電匯或網上銀行轉帳匯款方式繳納筆試考試費用每科45元(執(zhí)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忌U費時須注明以下相關信息:賬號(20000253375110300000018)、賬號名稱(蕪湖市人事考試院)、開戶行(蕪湖揚子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銀湖支行)、考生姓名、報考號等。因填寫信息不符合要求,造成繳費無法確認影響考試的,責任自負。
取消招考的職位原報考人員,可于6月19日9:00—16:00在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上改報其他職位。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依據有關政策減免筆試費用,可于6月21日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試院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視為自行放棄。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后,于6月30日至7月2日16:00期間登陸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截止后,同一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應不低于4:1,方可開考。對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經市人社局批準,減少招聘職位數;個別特殊職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可放寬到3:1開考。
(二)筆 試
1、采用方式一組織招聘的職位,考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試》??荚嚂r間為7月3日上午8:00~9:30。
2、采用方式二組織招聘的職位,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傥惺凶〗ㄎ褪行l(wèi)生局組織招聘的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知識測試》?!堵殬I(yè)能力測試》筆試時間為7月3日上午8:00~9:30;《專業(yè)知識測試》筆試時間為7月3日上午10:00~12:00。《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專業(yè)知識測試》兩科按4:6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
②委托市教育局組織招聘的筆試科目為《公共知識》和《專業(yè)知識與教學設計》,具體筆試時間等事項見其實施方案,兩科按4:6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其中,蕪湖市一中招聘考試自主進行,具體事項見其實施方案。
?、蹐罂冀洕夹g開發(fā)區(qū)、鏡湖區(qū)、弋江區(qū)、鳩江區(qū)、三山區(qū)等招聘職位的,筆試安排是:招聘職位屬教育系列的,按照委托市教育局組織招聘的筆試安排方案執(zhí)行;招聘職位屬其他系列的,按照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招聘的筆試安排方案執(zhí)行。
④委托安徽中醫(yī)藥高專、蕪湖電大、蕪湖職業(yè)技術學院、蕪湖信息技術職業(yè)學院等組織招聘的筆試工作安排見其實施方案。
《職業(yè)能力測試》科目考試主要內容包括常識判斷、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言語理解與表達等。
筆試成績(或合成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 1的比例(同職位招考計劃數在10名以上的按2:1比例)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出現(xiàn)同分情況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根據有關規(guī)定,對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考試后在農村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并取得《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合成前在每科成績上加2分。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6月21日將有關證明材料送交市人事考試院審核,逾期不予受理。提供的材料如下:①本人的身份證和畢業(yè)證書;②省級“三支一扶”辦公室蓋章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③本人工作所在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的證明。以上證件、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社局向社會公示3天,公示后無異議的,予以加分。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方案所規(guī)定的比例,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因取消資格等原因出現(xiàn)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guī)定時間按同職位筆試人員中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等額遞補并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招考職位有學位、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相應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0年畢業(yè)、但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的人員,可憑學?;蚴?、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所提供的材料均須原件及復印件。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繳費手續(xù),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 試
1、采用方式一組織招聘的面試由各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與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
2、采用方式二組織招聘的面試由受委托的各主管部門、市轄區(qū)、各高校制定具體方案,經市人社局審核后公布,方案一經公布,不得更改。
參加面試的考生需交納面試費80元(執(zhí)行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五)體檢和考核
體檢和考核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根據其公布方案實施。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如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出現(xiàn)考試總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一并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由用人單位根據考核情況決定擬聘用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體檢按照《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可申請復檢,在收到復檢通知一周內按規(guī)定進行復檢,復檢仍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的,在同職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考核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情況進行考察。
(六)公示和審批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上報市人社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按規(guī)定公示7天,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履行審批聘用手續(xù)。在確定擬聘用人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用人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事業(yè)單位新進工作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六、時間安排
招聘工作總體時間安排如下:
6月上旬公布招聘方案,6月中旬報名與資格審查,7月上旬筆試,7月中旬資格復審,7月底面試(試講),8月上旬體檢、考核并公示, 8月底前完成審批聘用工作。
委托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各高校組織招聘的時間安排,在服從總體要求的前提下,具體日程安排由各主管部門(用人單位)、市轄區(qū)、各高校在其實施方案中發(fā)布。
七、監(jiān)督檢查
市直事業(yè)單位的招聘接受市監(jiān)察局和人民監(jiān)督員全程監(jiān)督,市轄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接受同級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同時市人社局、市監(jiān)察局將組織督查。
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按招聘計劃、規(guī)定條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給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宣布招聘無效、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八、其他事宜
有關招聘的政策和信息、體檢項目和標準等,請登陸蕪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220.178.191.51/)、蕪湖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whpta.gov.cn/)查詢。
聯(lián)系電話:0553-3991138(市人社局政策咨詢)
0553-3836574(市衛(wèi)生局政策咨詢)
0553-3860324(市教育局政策咨詢)
0553-3991190(網報技術咨詢)
0553-3889275、15605530616(繳費咨詢)
0553-3991159(監(jiān)督舉報)
本次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或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活動。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一: 2010年蕪湖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職位表(采取方式一組織招聘)
附件二: 2010年蕪湖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職位表(采取方式二組織招聘)
蕪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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