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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安機關2010年招考錄用人民警察簡章

更新時間:2010-03-03 10:01:42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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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公安機關2010年招考錄用人民警察工作與2010年全省招考公務員工作一并進行,公開招錄人民警察682名。根據(jù)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0?63號)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10年招考公務員規(guī)定的有關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自愿從事公安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zhì);

(三)符合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學歷等條件和要求;

(四)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公安機關管理使用連續(xù)滿3年的在崗治安輔助人員報考本地公安機關職位,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含)(1979年3月10日至1992年3月16日期間出生)。

(五)身體健康,體貌端正,機警敏捷,無殘疾,無重度平跖足,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色弱,無紋身,膚表無異常,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體其它大面積的疤痕攣縮,無傳染性疾病。肝功能檢查各項指標正常。雙眼單裸視力(標準對數(shù)視力)在4.8(含)以上,男性身高為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

(六)具有碩士 研究生 (含)以上學歷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28周歲(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可放寬為168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可放寬為158厘米(含)以上,視力可放寬至矯正視力5.0,具體條件由各市確定。其他個別職位需放寬身高、視力條件的,見各市招警簡章。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2、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3、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4、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5、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p>

6、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7、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9、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10、因政治、經(jīng)濟和其它問題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

13、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1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和學籍的;

15、在國家法定考試中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16、近三年內(nèi)曾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處分的;2010年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受到“記過”以上校紀處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不滿五年的;

18、2009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2008、2009年度考核兩次基本稱職(基本合格)者;

19、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qū)Ρ救擞兄卮笥绊懙呐韵涤H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它違法違紀行為,不宜擔任公務員進入公安隊伍的。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本次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報名工作,采取現(xiàn)場目測+心理素質(zhì)測評+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F(xiàn)場目測內(nèi)容為體表、身高、視力,心理素質(zhì)測評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的考生,再進行網(wǎng)絡報名。未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的考生,網(wǎng)絡報名不予審核。

本次招警的網(wǎng)絡報名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即通過網(wǎng)絡(www.jsrsks.com.cn)進行。時間:2010年3月10日至16日。

各市縣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時間:2010年3月9日至16日。具體報名點、現(xiàn)場目測時間安排詳見各市招警簡章。報名工作由市、縣人事、公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類別見各市招錄職位簡章。

2、筆試內(nèi)容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和《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0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江蘇人事網(wǎng)”和“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向社會公布。

3、筆試時間

2010年4月25日:

上午8:00一9:30《公共基礎知識》(A)(B)

10:10一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B)

下午2:00一4:30《申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體能測評。筆試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員,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評按原江蘇省人事廳、公安廳《江蘇省公安機關招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四)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同時,還須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第五條的相關規(guī)定。

體能測評、體檢由各市公安局、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忌鷮w檢項目中血檢和尿檢結果有異議的,經(jīng)批準可在一周內(nèi)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忌鷮ζ渌w檢項目(如身高、視力、體重、血壓等)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提出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后當場復檢。體能測評、體檢時間安排在面試前進行。

(五)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在參加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原則上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七)政審。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分性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職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錄用。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由招考單位向社會公示7天后,報經(jīng)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由市人事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本次招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報名工作,采取現(xiàn)場目測+心理素質(zhì)測評+網(wǎng)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現(xiàn)場目測內(nèi)容為體表、身高、視力,心理素質(zhì)測評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的考生,再進行網(wǎng)絡報名。未通過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的考生,網(wǎng)絡報名不予審核。

本次招警的網(wǎng)絡報名與全省招錄公務員工作同步,即通過網(wǎng)絡(www.jsrsks.com.cn)進行。時間:2010年3月10日至16日。

各市縣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現(xiàn)場目測和心理素質(zhì)測評時間:2010年3月9日至16日。具體報名點、現(xiàn)場目測時間安排詳見各市招警簡章。報名工作由市、縣人事、公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二)筆試。

1、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試類別見各市招錄職位簡章。

2、筆試內(nèi)容

A類考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和《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B)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B)兩科。

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各科目考試范圍以《江蘇省2010年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江蘇人事網(wǎng)”和“江蘇人事考試網(wǎng)”向社會公布。

3、筆試時間

2010年4月25日:

上午8:00一9:30《公共基礎知識》(A)(B)

10:10一11:50《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A)(B)

下午2:00一4:30《申論》

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體能測評。筆試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員,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體能測評按原江蘇省人事廳、公安廳《江蘇省公安機關招考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四)體檢。體能測評合格者參加體檢。體檢工作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同時,還須符合本簡章中報考條件第五條的相關規(guī)定。

體能測評、體檢由各市公安局、人事局負責組織實施??忌鷮w檢項目中血檢和尿檢結果有異議的,經(jīng)批準可在一周內(nèi)復檢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忌鷮ζ渌w檢項目(如身高、視力、體重、血壓等)檢查結果有異議的,可當場提出復檢申請,經(jīng)批準后當場復檢。體能測評、體檢時間安排在面試前進行。

(五)資格復審。體能測評、體檢合格的考生,在參加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試資格。

(六)面試。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原則上按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要求組織實施。

(七)政審。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績,計算考生總成績。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按照職位擬錄用人數(shù)(分性別)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對象。政審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實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職位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八)錄用。政審合格者為擬錄用人員,由招考單位向社會公示7天后,報經(jīng)省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同意,由市人事局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2010年江蘇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公告

·2010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信息匯總

·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0年考錄公務員簡章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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