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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人民政府辦公廳09年公務員遴選工作方案

更新時間:2009-11-16 13:13:34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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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改善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干部隊伍結構,經自治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qū)人事廳批準,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定于近期組織進行公務員遴選。為切實做好本次公務員遴選工作,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試行)》和自治區(qū)關于公務員遴選工作的統(tǒng)一要求,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德才兼?zhèn)洹⑷稳宋ㄙt的原則。

  (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依法辦事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2009年公務員遴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烏蘭巴特爾(自治區(qū)人民政府秘書長、政府辦公廳主任)

  副組長:楊璽(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政府辦公廳機關黨委書記)

  成 員:王瑞峰(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處長);池月(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監(jiān)察室主任);孫利劍(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四處處長)、李闊(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五處處長);鮑建中(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七處處長);張瑞懷(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文電處處長);那順(自治區(qū)人事廳公務員管理處主任科員);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負責承辦與本次公務員遴選考試相關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遴選計劃

  根據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自治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qū)人事廳《關于下達自治區(qū)直屬黨政群機關2008年遴選公務員計劃的通知》(內人發(fā)?2008?245號)精神,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本次計劃遴選公務員5名,全部安排到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機關工作。

  四、資格條件

  (一)已經在內蒙古自治區(qū)進行公務員登記。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取得學士學位。

  (四)現擔任主任科員以下職務。

  (五)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2006年1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

  (六)身體健康。

  五、遴選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根據資格條件自愿報名參加遴選,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務員遴選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報名登記表須粘貼報考人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簽注同意報名意見和加蓋公章(報名登記表直接從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下載);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的報考人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考人員《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所在單位關于報考人員公務員身份、參加工作時間和現任職務的證明;報考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報考人員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2.報名時間為2009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呼和浩特地區(qū)報考人員直接到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報名(自治區(qū)黨政辦公新區(qū)綜合樓0430辦公室);其它盟市報考人員可通過電話報名(0471—4825569、4826023),同時以掛號郵寄的方式將有關材料寄至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郵寄地址為“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號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收件人為“孫海濤”,郵政編碼為“010098”,郵件封面上請注明“公務員遴選報名”字樣。

  3.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參加筆試人員名單、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并電話通知報考人員本人。

  (二)發(fā)放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發(fā)給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筆試前1天,必須由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領取,未領取筆試準考證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三)筆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重點測試參加筆試人員公共管理基礎知識、文稿寫作、公文處理等方面的綜合能力。參加筆試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筆試,如參加筆試人員不足50名,則按1:10的比例逐次減少遴選計劃。筆試結束后,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并電話通知參加筆試人員本人。

  (四)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面試前第三個工作日進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須由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學歷和學位證書原件到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當即發(fā)給面試準考證。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按筆試成績進行遞補。

  (五)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形式,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參考書目,重點測試參加面試人員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等,當場評分并公布成績。參加面試人員持面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結束后,采取“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的辦法加權計算考試成績,根據考試成績按照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六)考察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組成考察組,赴進入考察人員所在單位,對進入考察人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其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考察包括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和查閱進入考察人員人事檔案3個部分,總分為20分,由考察組根據考察情況賦分?疾斐煽兣c考試成績相加為進入考察人員的總成績。

  (七)黨組會研究

  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黨組召開專題會議,根據被考察人員總成績和各崗位實際需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并電話通知擬選調人員本人。

  (八)體檢

  擬選調人員名單公布7日后在指定的自治區(qū)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正式確定為選調對象,如在體檢過程中發(fā)現參加體檢人員有重大健康問題,則取消其選調資格,根據總成績和各崗位實際需要在其他進入考察人員中遞補。

  (九)辦理調動手續(xù)

  按照自治區(qū)關于公務員遴選的統(tǒng)一規(guī)定,報自治區(qū)人事廳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附件: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公務員遴選報名登記表

  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內蒙古2009年考試錄用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公告

·內蒙古2009年考試錄用黨政群機關公務員簡章

·2009年公務員面試全程指導

更多信息請訪問:公務員頻道   內蒙古公務員考試網  公務員考試論壇    公務員博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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