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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海市事業(yè)單位第三次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簡章

更新時間:2009-10-19 15:27:2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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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北海市事業(yè)單位第三次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簡章

  2008年北海市事業(yè)單位第三次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簡章

  為滿足我市事業(yè)單位用人需要,優(yōu)化事業(yè)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根據自治區(qū)人事廳、編委辦《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桂人發(fā)〔2006〕22號)精神,經研究,定于2009年元月17日進行全市事業(yè)單位第三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市直及市轄區(qū)20個單位計劃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共51人。為確保這次考試聘用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考簡章。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6.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2年11月25日至1990年11月25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段以此類推),個別特殊職位經批準,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年齡要求詳見各職位設置。

  7.具備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各職位資格條件。其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8年11月25日,畢業(yè)前的實習期不算工作年限)。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二、報名

  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再進行現場報名。

  1.報名方式和時間

  凡符合本簡章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者,在北海人才網(網址:www.bhrc.cn)報名。報考者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只能報考一個部門或單位的一個職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北海人才網填寫《報名登記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電子照片,認真核對信息無誤后提交,經審查合格并繳費后,在同一網上自行下載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保存。

  網上報名填表時間:2008年11月26日―12月25日。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各招聘單位按照北海市人事局提供的方式進入網上資格審查系統(tǒng),依據本簡章規(guī)定的職位招聘條件在網上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條件,并在兩個工作日內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復核的途徑,并及時在網上反饋給北海市人事局和報考者,報考者屆時即可上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不得再修改報考信息資料和改報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在報名期內,可以再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職位。

  招聘單位應嚴格按照簡章公布的職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2008年11月27日―12月27日。

  3.繳納報名考試費、郵寄材料方式及時間

  經招聘單位審查同意的報考者,按規(guī)定應繳納報名考試費,其中報名費每人10元,科目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具體交費方式將在北海人才網上另行通知。已交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將原自行在網上下載打印保存的《報名登記表》原件二份,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職稱證、可照顧加分的證明材料、相關資格證件和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直接送達或郵寄到招聘單位的人事部門(聯系方式見招聘計劃表,信封請注明公開招聘材料)。

  繳納報名考試費、送達或郵寄材料時間:2008年11月29日―12月29日。

  4.從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方法及時間

  已繳納報名考試費的報考者,自行從北海人才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者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09年元月12日―元月15日。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科目為2科。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內容:

  (1)筆試科目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和《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滿分為100分)。其中《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事業(yè)單位與職業(yè)道德、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與處理、科技人文基礎及我國基本國情、時事政治等,考試時限為150分鐘。《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包括常識、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2)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2.開考比例:招聘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以上才予以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在當年補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書面報市人事局同意后,方能開考;確實不能開考的職位,由招聘單位報市人事局同意后及時告知報考人員,并在2日內選擇報考其他職位或辦理退款。

  3.筆試時間:

  2009年元月17日(星期六)

  上午:8:3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3:00­­―5:00《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考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市區(qū),詳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北海人才網(www.bhrc.cn)公布。

  5.照顧加分:

  (1)服務期滿一年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一年的“三支一扶”人員、經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派到村任“村官”服務滿一年以上的加5分;

  (2)省部級單位授予的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含記一等功獎勵)加5分,廳局級單位授予的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含記二等功獎勵)加4分,縣(市、區(qū))授予的勞動模范或先進工作者(含記三等功獎勵)加3分.此項加分須由縣(區(qū))級以上黨委、政府統(tǒng)一授予,經由同級工會組織統(tǒng)一評選并統(tǒng)一稱謂的綜合性獎勵;

  (3)女性、退役軍人、歸僑或僑眷加2分,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

  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取最高一項。照顧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6.考生照顧加分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完成。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簡章照顧加分的有關規(guī)定,審核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報名時收加分材料復印件,面試時須審核材料原件),確認考生最終加分,并填寫《2008年北海市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考生照顧加分備案表》,于2009年元月19日前報市人事局備案。各招聘單位的報考考生照顧加分審核結果于2009年元月20日前在本單位公示欄和北海人才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面試

  1.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工作由市人事局統(tǒng)一制定方案并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市轄區(qū)人事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2.面試人員確定。按招聘單位計劃招聘職位人數與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對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人事局同意后才能進行面試。

  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在北海人才網上公布,并書面通知其本人。

  面試方案和面試時間另行在北海人才網公告。

  3.實行嚴格驗證制度。進入面試人員須按《簡章》規(guī)定攜帶全部報名手續(xù)原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接受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驗證,確認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如果報考者的證件和相關材料(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職稱證、執(zhí)業(yè)資格證、工作經歷和照顧加分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負責組織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其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面試人員驗證必須認真負責,如因驗證工作不嚴造成失誤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4.面試成績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在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

  四、考察、體檢

  根據用人單位招聘職位,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進入考察、體檢。

  1.考察要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意識、道德品質修養(yǎng)、人際溝通能力、心理調適能力、日常學習工作的情況、身體狀況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要對各方面的意見進行分析,采取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準確把握被考察人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確定被考察人的考核結果。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或轄區(qū)人事部門共同組織。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或轄區(qū)人事部門會同市人事局共同組織。

  考察和體檢不合格的,可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聘用審批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定職、定級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資格,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進入人才市場自主擇業(yè)。

  六、加強領導,做好監(jiān)督檢查

  招聘考試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招考聘用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事。堅持公開制度,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制止,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為了確保招聘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和市編委辦聯合組成考試領導機構,并請市紀委監(jiān)察局派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779―2022911。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原則上于2009年3月底前完成。

  聯系電話:0779―3210111(北海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

  中共北海市委組織部北海市人事局

  北海市編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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