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蘭州海關寄送材料通知
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已公布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選名單。海關面試時間初定于2016年2月下旬,確切時間以面試通知為準。為做好面試工作,根據(jù)國家公務員局和海關總署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參加面試考生需寄送的有關材料及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確認
國家公務員局已經(jīng)對報考蘭州海關各職位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面試人員人選,面試名單已在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公布。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1月22日18:00前發(fā)送電子郵件進行確認,信件標題格式:“××職位××(考生姓名)面試確認”;信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用人單位、報考職位和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報名時填報的各項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郵件正文中注明。
(郵件地址:mayiqiang@customs.gov.cn)
入圍面試考生如自愿放棄參加面試,最遲應在2月15日前主動提交放棄面試的書面聲明材料,傳真或郵寄給我關(格式見附件)。對放棄面試又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材料的考生,將上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對有考生放棄面試的職位,我關將根據(jù)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2月20日后原則上不再遞補。
二、寄送面試資格復審材料
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于2016年2月15日前將以下材料寄至蘭州海關(以郵戳為準,請以特快專遞郵寄,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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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所貼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暫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yè)生可延緩提供;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如學校放假無法加蓋公章,應注明學校聯(lián)系人姓名、職務以及聯(lián)系手機,并在3月初學校開學后及時取得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原件于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F(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
“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7、二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近期全身生活照1張,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郵寄時請注明“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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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試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或如發(fā)現(xiàn)虛假材料的,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海關總署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2.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的要求。
3.考生所提交材料,不予退還。上述材料復印件必須在面試報到時提供原件以供審核。
4.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能夠及時聯(lián)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請考生關注中國海關考錄網(wǎng)和蘭州海關網(wǎng)站發(fā)布的關于面試等各項考錄工作的后續(xù)通知。
面試及資格審查聯(lián)系電話:0931-7705021 0931-7705123
面試及資格審查傳真電話:0931-7705272(注明“公務員考錄”)
面試及資格審查材料郵寄地址:蘭州市安寧區(qū)銀安路9號
郵政編碼:730070 收件人:蘭州海關人事政工處(請注明公務員考錄資料)
特此通知。
附件1:放棄面試資格聲明.doc
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doc
附件3:待業(yè)證明.doc
蘭州海關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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