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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房地產估價師《制度與政策》考點知識及例題解析39

更新時間:2014-05-14 10:39:49 來源:|0 瀏覽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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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權屬登記程序

  房屋權屬登記按受理登記申請、權屬審核、公告、核準登記并頒發(fā)房屋權屬證書等程序進行。

  1 、受理登記申請受理登記申請是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統(tǒng)一的登記申請表,提交有關證件。如其手續(xù)完備,登記機關則受理登記。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必須由房屋所有權人提出,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應由房屋所有人和他項權利人共同申請。

  申請人申請權屬時應如實填寫登記申請表。對委托代理申請登記的,應收取委托書并查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不能由其他人持申請人的身份證件申請登記。工作人員在查驗各類證件、證明和申請表、墻界表各欄目內容后,接受申請人的登記申請,并按收取的各類書證,向申請人出具收件收據。

  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例題:房屋權屬登記部門應當自受理登記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 ),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

  A.暫緩登記

  B.代為登記

  C.注銷登記

  D.不予登記

  E.變更登記

  答案:AD

  解析: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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