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9日-13日
【導讀】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15日,為幫助考生順利報考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環(huán)球網校編輯整理了"廣東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9日-13日",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荚図樌!
根據(jù)《廣東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獲悉,廣東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9日-13日
四、報名和報考流程
(一)報名和繳費
1.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忌傻顷憦V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進行報名。網上信息填報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7月10日9:00-7月31日17:00。
2.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房地產估價師考試等七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6〕3495號)規(guī)定,客觀題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主觀題按每人每科54元收取。
(二)報考流程
1.用戶注冊和電子照片上傳。首次登陸報名網站的考生請按網站要求進行注冊(必須填寫本人聯(lián)系電話),并簽訂《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1)以及填寫《工作簡歷表》(附件3)。已完成注冊的考生請直接登陸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
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除存檔外,還將用于制作準考證和證書,一經上傳不得修改?荚嚭细窈,考生無需再次提交紙質照片。
考生在上傳照片前,請先在報名網站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然后將審核通過(轉換后)的照片上傳。照片要求:本人近半年來免冠大一寸正面證件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像素大于300*215),轉換后的照片小于15K。
2.報名信息填報和確認?忌顷憟竺到y(tǒng),按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并進行信息確認。凡因個人填寫信息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
按照屬地報考的原則,凡省直(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yè))、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時請選擇省直。各市屬單位人員選擇所屬地市進行報名。
3.報名信息修改?忌缫M行信息修改,按照規(guī)定,在未確認報名信息前,考生可自行修改個人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需先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方可修改報名信息;報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考生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過考試且有科目合格的,請認真核對檔案號是否與上年度一致,如不一致,則無法滾動計算成績。出現(xiàn)該種情形時,考生可在繳費前聯(lián)系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求修改;考試結束后,再提出檔案號信息修改的,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不予受理。
4.報名表打印?忌瓿烧掌蟼、信息填報和報名信息確認后,請下載并打印《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一經打印,將不能修改任何信息,打印前務必認真核對有關信息。報名結束后系統(tǒng)將不再支持《報名表》下載和打印。
5.繳費。我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忌诰W上繳費前,務必再次確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等報考信息,否則責任自負。
6.報名結束后,考生應將《報名表》和《工作簡歷表》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預審、蓋章并妥善保管,待該項考試預合格成績公布后,再交由報名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進行考生資格復核。領取證書時,再一并領取《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和復核材料復印件,并交由相關部門存入個人檔案。
7.網上繳費后需要開具發(fā)票的考生,請于8月3日前登陸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填報考試費發(fā)票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省建設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中心開具發(fā)票后,將在網站發(fā)布領取通知。各市考生發(fā)票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發(fā)放。
五、準考證打印和考試
(一)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7年10月9日 9:00-10月13日 17:00登陸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fā)現(xiàn)與提交報名表信息不一致,務必在考試前到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查詢更正?荚嚂r,考生憑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1.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設4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資格復核通過后,方能獲得資格證書。
2.《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3.按照國家關于做好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全工作的規(guī)定精神,考試開始后,考生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后可提前交卷離場。請廣大考生務必密切關注考試所在地交通等各方面情況,提前熟悉考場路線和考室位置,準時到場參加考試。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應試其余3個科目均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嚴禁攜帶手機、耳機、電子筆、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其他電子設備。
5.考生在考試期間,要自覺維護考場秩序,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若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通告考生所在單位?荚嚱Y束后,考試機構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認定,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6.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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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績公布和成績復核
(一)成績公布及合格標準劃定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www.cirea.org.cn)進行成績查詢,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合格標準線以國家劃定的標準為準。
(二)成績復核
考生對個人成績如有疑問,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5日內向報考地考試管理機構提交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辦理。
七、考后資格復核
考后資格復核實行屬地管理,誰復核誰負責。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省人事考試局(收表公告公布在廣東人事考試網www.gdrsks.gov.cn)負責;各市報名點報考的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復核由所在地考試管理機構負責。省直、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具體聯(lián)系方式詳見附件4。
考生資格審核全省實行考前個人填寫、單位初審和考后考試機構資格復核的程序。為提高工作效率,縮短復核、制發(fā)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在考試成績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60%的預合格標準,接收考生材料并復核。請全科達到預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按照所屬考試機構的通知要求,按時到指定場所提交復核材料(資格復核提交材料目錄及要求見附件5)。請廣大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和所在地考試機構通知。
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6),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按照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要求,凡未按規(guī)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不予核發(fā)證書。
八、證書領取
各市證書發(fā)放工作由所在市考試管理機構負責。
省直證書發(fā)放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代領的須憑代領人及合格證書持有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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