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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施工合同的解除

更新時間:2021-02-23 13:18:26 來源:環(huán)球網校 瀏覽49收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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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預計在2-3月份開始二建報名,對于首次報考二建的考生來說可能對于備考方法并不是很了解,所以為了幫助大家提高備考效率,環(huán)球網校小編每周會為大家整理各科目的知識點總結,今天要分享的是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施工合同的解除。
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施工合同的解除

2021年二級建造師考試第一階段的備考重在打好基礎,之后在基礎之上多做練習,多聽一些講義,一般問題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級建造師具體報名時間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關的詳細信息可以點擊查看>>2021各省二級建造師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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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施工合同的解除

1.發(fā)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fā)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

(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fā)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

(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

(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2.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發(fā)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合格的,發(fā)包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工程價款。

【例題·單選】關于合同解除的說法,正確的是( )?!?017改】

A.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承包人沒有完工,發(fā)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將承包的工程轉包,發(fā)包人可以解除

C.發(fā)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發(fā)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經完工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發(fā)包人可以解除

【答案】B

【解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fā)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1)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2)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fā)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3)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并拒絕修復的;(4)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

發(fā)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環(huán)球網校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1年環(huán)球網校二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知識點總結的一部分內容,您可以點擊【免費下載】,在資料下載專區(qū)還有其他各科的考試大綱、高頻考點及考試真題,大家可以多下載做一做相關的練習題,另外今年報名通知尚未公布,各省的報名條件尚不知曉,但是根據歷年經驗,總體不會有大的變動,首次報名的考生,如果對自己的專業(yè)、學歷、工作年限沒有把握,您可以點擊查看>>>2021年二級建造師各省報名資格查詢,各省詳細的標準都會更加清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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